ChinaAutoRegs|GB/T 32960.3-202X英文版翻译《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 第 3 部分:通信协议及数据格式》(征求意见稿)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of remote service and management system for electric vehicles—Part 3:Communication protocol and data format
目 次
前 言 II
引 言 IV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一般要求 2
5 通信连接 3
5.1 连接建立 3
5.2 信息传输 3
5.3 连接断开 4
5.4 补发机制 4
6 数据包结构和定义 4
6.1 数据说明 4
6.1.1 数据类型 4
6.1.2 传输规则 4
6.2 数据包结构 5
6.3 命令单元 5
6.3.1 命令标识 5
6.3.2 应答标志 6
6.4 时间 6
7 数据单元格式及定义 6
7.1 车辆登入 7
7.2 实时信息上报 7
7.2.1 实时信息上报格式 7
7.2.2 签名信息 7
7.2.3 信息类型标志 8
7.2.4 信息体 8
7.3 车辆登出 18
7.4 平台登入 19
7.5 平台登出 19
附录 A(规范性)部分字段定义 20
附录 B(资料性)车载终端到平台的通讯协议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是GB/T 32960《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的第3部分。GB/T 32960已经发布 了以下部分:
——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车载终端;
——第3部分:通信协议及数据格式;
本文件代替GB/T 32960.3—2016《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 第3部分:通信协议及数 据格式》,与GB/T 32960.3—2016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增加平台间、车载终端与平台间通信安全要求(见5.1及附录B.2.1); b)增加了动力蓄电池最小并联单元术语定义及电压数据、动力蓄电池温度数据、燃料电池电堆数据、
超级电容器数据、超级电容器极值数据信息传输要求(见5.2.3、5.2.4及附录B.2.1); c)增加了车辆动力系统高压下电后以及发生热事件报警期间车辆数据传输要求(见5.2.4及附录
B.2.1);
d)增加了协议版本号区分(见6.2 表2); e)增加了“电池管理系统数”、“电池管理系统对应动力蓄电池包个数”、“动力蓄电池包编码”
数据传输格式和定义,取消了可充电储能装置子系统定义,变更为针对BMS系统个数进行区分与采集, 删除了“可充电储能子系统数”、“可充电储能系统编码长度”及“可充电储能系统编码”数据传输格 式和定义(见7.1);
f)增加了签名信息(见7.2.1、7.2.2及附录B.3.5.2.2、B.3.5.2.3)、激活信息、激活结果应答信 息(见附录B.3.5.5、B.3.5.6)传输格式和定义;
g)增加了动力蓄电池最小并联单元电压数据、动力蓄电池温度数据、燃料电池电堆数据、超级电容 器数据、超级电容器极值信息类型标志(见7.2.4及附录B.3.5.3);
h)增加了动力蓄电池最小并联单元电压数据(见7.2.4.2及附录B.3.5.3.2)、动力蓄电池温度数据
(见7.2.4.3及附录B.3.5.3.3)、燃料电池电堆数据(见7.2.4.6及附录B.3.5.3.6)、超级电容器数据
(见7.2.4.10及附录B.3.5.3.10)、超级电容器极值数据(见7.2.4.11及附录B.3.5.3.11)传输格式和 定义;
i)更改了“可充电储能装置电压数据”描述为“动力蓄电池最小并联单元电压”(见7.2.4.2及附 录B.3.5.3.2,2016年版的附录B.3.5.3.8);更改了“可充电储能装置温度数据”描述为“动力蓄电池 温度”(见7.2.4.3及附录B.3.5.3.3,2016年版的附录B.3.5.3.9);
j)删除了动力蓄电池极值数据格式和定义(2016年版的7.2.3.6); k)删除了动力蓄电池最小并联单元电压数据(见7.2.4.2,2016版的附录B.3.5.3.8)、动力蓄电池
温度数据(见7.2.4.3,2016版的附录B.3.5.3.9)中“可充电储能系统号”格式和定义,增加“动力蓄 电池包号”格式和定义;
l)更改了整车数据中车速、总电压、总电流范围及绝缘电阻取值定义(见7.2.4.1); m)删除了电机控制器输入电压、电机控制器直线母线电流格式和定义,修改了驱动电机数据中的驱
动电机转速、驱动电机转矩范围(见7.2.4.4,2016年版的7.2.3.2); n)删除了发动机状态平均百公里燃料消耗率格式和定义(2016年版的7.2.3.4);
o)更改了燃料电池电压、燃料电池电流、探针温度值定义,增加了燃料电池剩余氢量百分比、DC/DC 控制器温度格式和定义,删除了氢系统中最高温度、氢系统中最高温度探针代号格式和定义(见7.2.4.5, 2016年版的7.2.3.3);
p)增加了车辆位置数据应参照GCJ-02标准传输要求(见7.2.4.8); q)增加了“热事件报警”等级及报警标识位,增加了燃料电池系统、超级电容系统、驱动电机涉及
的相关报警标识位,增加了报警等级数据传输格式和定义(见7.2.4.9,2016年版的7.2.3.7); r)增加了档位状态无效/有效状态识别(见附录A.1); s)增加了换电车、增程车信息、电池串并联方式、总电压计算方式、燃料电池车辆静态信息、芯片
ID、公钥(见附录A.2);
t)删除了2016年版中的表B.4-表B.8,对应项目更改为同表10-表14。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14)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6年首次发布为GB/T 32960.3—2016;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中协议结构、通信连接、数据包结构与定义、数据单元 格式与定义。
本文件适用于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中平台间的通信,车载终端至平台的传输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1988 信息技术 信息交换用七位编码字符集
GB 16735 道路车辆识别代号(VIN)
GB 18030 信息技术 中文编码字符集 GB/T 19596 电动汽车术语
GB/T 28816 燃料电池 术语
GB/T 32960.1 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 第1部分:总则
GB/T 34014 汽车动力蓄电池编码规则
GB 38031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
GB/T 40855—2021 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信息安全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GB/T 19596和GB/T 32960.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客户端平台 client platform
进行数据交互时,作为数据发送方的远程服务与管理平台。
3.2
服务端平台 server platform
进行数据交互时,作为数据接收方的远程服务与管理平台。
3.3
注册 register
客户端平台向服务端平台提供平台和车辆静态信息,用于平台和车辆身份验证的过程。
3.4
上行 upstream
从客户端到服务端的数据传输方向。
3.5
下行 downstream
从服务端到客户端的数据传输方向。
3.6
车辆登入 vehicle login
客户端向服务端上报车辆状态信息前进行的认证。
3.7
车辆登出 vehicle logout
客户端向服务端确认车辆数据正常停止传输前进行的认证。
3.8
平台登入 platform login
客户端平台在向服务端平台上报车辆状态信息前进行的认证。
3.9
平台登出 platform logout
客户端平台因故停止向服务端平台数据传输前进行的认证。
3.10
加密 encryption
数据传输进行编密码的过程。
3.11
解密 deciphering
平台收到数据后进行解密码的过程。
3.12
拼装 assembly
将实时信息部分的各信息体进行自由组合的过程。
3.13
最小并联单元 minimum parallel unit
动力电池包中具备和单体电池额定电压相等的最小分组单元。
4 一般要求
4.1 协议结构以 TCP/IP 网络控制协议作为底层通信承载协议,如图 1 所示。
图 1 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通信协议栈
4.2 平台间的连接与通信协议应满足第 5 章、第 6 章和第 7 章的规定。
4.3 车载终端到平台的连接与通信协议宜参照附录 B。
5 通信连接
5.1 连接建立
平台间通信应符合GB/T 40855—2021中5.3平台间通信安全要求。客户端平台向服务端平台发起通 信连接请求,当通信链路连接建立后,客户端平台应自动向服务端平台发送登入信息进行身份识别,服 务端平台应对接收到的数据进行校验;校验正确时,服务端平台应返回成功应答;校验错误时,服务端 平台应存储错误数据记录并通知客户端平台。登入流程如图2所示。
图 2 平台登入流程示意图
客户端平台应在接收到服务端平台的应答指令后完成本次登入传输;客户端平台在规定时间内未收 到应答指令,应每间隔3 min重新进行登入;若连续重复3次登入无应答,应间隔30 min后,继续重新链 接,并把链接成功前存储的未成功发送的数据重新上报,重复登入间隔时间可以设置。如平台登出或异 常下线后客户端需重新发送平台登入申请。
5.2 信息传输
5.2.1 客户端平台登入成功后,应向服务端平台上报电动汽车的实时信息,实时信息上报流程如图 3 所示。
图 3 信息上报流程示意图
5.2.2 当客户端平台向服务端平台上报信息时,服务端平台应对接收到的数据进行校验。当校验正确 时,服务端平台做正确应答;当校验错误时,服务端平台做错误应答。服务端平台的应答信息错误时, 客户端应重发车辆的本条实时信息,应每间隔 1 min 重新发送 1 次,失败 3 次后不再发送。
5.2.3 当客户端平台向服务端平台上报信息时,应根据实际情况,按照 7.2.4 的格式规范对下列数据: 驱动电机数据、整车数据、动力蓄电池最小并联单元电压数据、动力蓄电池温度数据、燃料电池数据、 燃料电池电堆数据、发动机数据、车辆位置数据、报警数据、超级电容器数据、超级电容器极值数据进 行拼装后上报。
5.2.4 车辆在动力系统高压下电后,应继续进行 7.2.4.2、7.2.4.3 中规定的动力电池相关数据监测及 上报。前 1 h 应以不小于 1 Hz 的监测频率持续监测,并上报 59 min30 s 至 1 h 内 7.2.4.2、7.2.4.3 中规定的动力蓄电池相关数据(至少包含 1 条数据),后续宜由企业自定义唤醒方式进行监测,发现异常后进行数据上报。监测期间如发生 3 级、4 级报警,应按照 5.2.5 条进行数据信息上报。平台交换数 据和用户自定义数据存在时,还应完成平台交换数据和用户自定义数据的上报。
5.2.5 客户端平台向服务端平台上报信息的时间周期应可调整。车辆信息上报的时间周期最大应不超
过 30 s;当车辆出现表 24 的 3 级、4 级报警时,应上报故障发生时间点前 30 s 至报警解除时间周期内
第 7.2.4 条该车型所包括的全部数据项数据且信息采样周期不大于 1 s,其中故障发生前数据应以补发
的形式进行传输。当车辆在动力系统高压下电后的监测状态中出现表 24 的 3 级、4 级报警时,应将车
载终端启动后第一帧作为故障报警时间点,上报故障报警时间点至报警解除时间周期内 7.2.4 规定的该
车型所包括的全部数据项数据且信息采样周期不大于 1 s。
5.2.6 当终端发送数据为加密状态时,客户端平台应先进行数据解密,并重新加密后发送至服务端平 台,如平台间传输无加密需求则无需重新加密。
5.3 连接断开
5.3.1 服务端平台应根据以下情况断开与客户端平台的会话连接:
——TCP连接中断;
5.3.2 客户端平台应根据以下情况断开与服务端平台的会话连接:
——TCP连接中断;
——TCP连接正常,达到重新发送次数后仍未收到应答。
5.4 补发机制
当数据通信链路异常时,客户端平台应将实时上报数据进行本地存储。在数据通信链路恢复正常后, 在发送实时上报数据的空闲时间完成补发存储的上报数据。补发的上报数据应为7日内通信链路异常期 间存储的数据,数据格式与实时上报数据相同,并标识为补发信息上报(0x03),见表3。
6 数据包结构和定义
6.1 数据说明
6.1.1 数据类型
协议中传输的数据类型见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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