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6991-2023英文版翻译 燃料电池电动汽车动力性能试验方法

ChinaAutoRegs|GB/T 26991-2023英文版翻译/外文版/English Translated Version《燃料电池电动汽车动力性能试验方法》
Test methods for power performance of fuel cell electric vehicl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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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S

Foreword
1 Scope
2 Normative References
3 Terms and Definitions
4 Test Conditions
5 Test Vehicle Preparation
6 Test Items 4
7 Test Methods
Annex A (Normative) Procedure for Determining the Correction Factor for Loop Track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 26991—2011《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最高车速试验方法》,与GB/T 26991 2011 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更改了标准适用范围(见第1章,2011年版的第1章);
b)增加了术语REESS模式及其定义(见3.D;
c)增加了术语混合模式及其定义(见3.2);
d)更改了环境条件(见4.1,2011年版的5.4);
e)更改了测试设备(见4.2.2011年版的第4章);
f)更改了车辆条件(见4.4,2011年版的5.2);
g)更改了道路条件(见4.5,2011年版的5.3);
h)增加了加氢要求(见5.1);
i) 更改了 REESS电量调节要求(见5.2,2011年版的5.5.2);
j)增加了试验项目安排(见6.D;
k)增加了驾驶模式设定要求(见6.2);
1) 增加了 30 min最高车速试验(见7.2);
m)增加了加速能力试验(见7.3);
n)增加了爬坡车速试验(见7.4);
o)增加了最大爬坡度试验(见7.5);
p)增加了坡道起步能力试验(见7.6)。

1范围
本文件描述了燃料电池电动汽车的加速性能、最高车速及爬坡能力等动力性能的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使用压缩氢的M类、N类燃料电池电动汽车(以下简称“车辆”)的动力性测试。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山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GB 18384电动汽车安全要求
电动汽车动力性能试验方法
电动汽车术语
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动力性能试验方法
燃料电池电动汽年术语
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汽车用燃料氢气
3术语和定义
GB/T 12539.GB/T 15089.GB 18384、GB/T 18385、GB/T 19596、GB/T 19752 和 GB/T 24548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REESS 模式 rechargeable electrical energy storage system mode
车辆仅由可充电储能系统(REESS)提供能量或动力的行驶模式。
3.2
混合模式 hybrid mode
车辆由两种及以上的能星源或动力源同时提供能员或动力的行驶模式。
4试验条件
4.1 环境要求
4.1.1 大气温度及大气压力
大气温度为0 t?40 C ;大气压力为91 kPa?104 kPa。
4.1.2 空气密度
由公式(1)计算得出试验中的空气密度.相对于标准环境的空气密度,其变化不应超过7.5%:

式中:
dr—— 试验环境的空气密度.单位为千克每立方米(kg/mD;
九 ——标准环境的空气密度?(= 1.189 kg/m3 ;
Hr——试验大气压力?单位为千帕(kPa);
H, ——标准环境大气压力,HQ = 100 kPa;
To ——标准环境绝对温度?「,=293 K(20 *C);
TT—— 试验绝对温度.单位为开尔文(K) .
4.1.3 风速
对于M,类车辆和最大设计总质量小于2 t的N1类车辆.在高于路面0.7 m处测量;对于其他车辆,在高于路面1.2 m处测量。平均风速应小于3 m/s?阵风风速小于5 m/s0
4.1.4 相对湿度
相对湿度小于95%.试验不应在雨天和雾天进行。
4.2 测试设备
试验测量的参数、单位和准确度的要求见表1。
4.3 试验质量与载荷分布
4.3.1 通用要求
进行30 min最高车速试验、最高车速试验和加速性能试验时,车辆应分别按照4.3.2和4.3.3的规定加载;进行4%和12%的爬坡车速试验、最大爬坡度和坡道起步能力试验时.车辆应按照最大允许装载质量(包括测量人员和仪器的质量)加载,载荷分布应均匀,固定牢靠。
4.3.2 M,类车辆和最大设计总质量小于2 t的N类车辆
M,类车辆和最大设计总质量小于2 t的类车辆按照最大允许装载质量分为如下:
-如果最大允许装载质量小于或等于180 kg,该质量为最大允许装载质量;
——如果最大允许装载质量大于180 kg且小于或等于360 kg,该质量为180 kg;
—如果最大允许装载质量大于360 kg.该质量为50%的最大允许装载质量(包括驾驶员质量和 必要的测试设备质量)。
载荷分布按照GB/T 12545.1—2008中6.1.2的规定加载。
4.3.3 M2类、M3类车辆和最大设计总质量不小于2 t的’类车辆
除了特殊规定外.适用于M2类、M3类城市客车为最大允许装载质量的65%;其他车辆为最大允许装载质量(包括测量人员和仪器的质量)。M2类、M:;类车辆的载荷分布按照GB/T 12428的规定,N 类车辆的载荷分布按照GB/T 12534的规定。
4.4 车辆条件
4.4.1 保持车辆出厂时的外形结构和技术参数。
4.4.2 试验车辆应依据4.3的技术要求加载。
4.4.3 在环境温度下,除最大爬坡度试验外,车辆轮胎气压应符合车辆制造商的规定。进行最大爬坡度试验时,轮胎气压为厂定轮胎在冷状态的充气压力下增加20 kPa;轮胎花纹深度应至少在原始花纹深度的75%以上,且胎面良好。
4.4.4 机械运动部件用润滑油黏度应符合制造商的规定。
4.4.5 车上的照明、信号装置以及辅助设备应关闭.除非试验和车辆白天运行对这些装置有要求。
4.4.6 车辆应清洁,对于不影响车辆和驱动系统正常运行的车商和通风口应通过正常的操作关闭。
4.4.7 根据车辆制造商说明书的要求对传动系统和轮胎进行磨合。
4.4.8 试验前,试验车辆应使用车上燃料电池系统至少行驶300 km。
4.4.9 车辆使用的氢燃料应符合GB/T 37244的规定。
4.5 道路条件
4.5.1 一般条件
试验应在干燥的直线跑道或环形跑道上进行。路面应坚硬、平整、干净且要有良好的附着系数。
4.5.2 直线条件
测量区的长度至少1 000 m。
加速区应足够长,以便在进入测量区前200 m内达到稳定的最高车速。测量区和加速区后200 m 的纵向坡度均不超过0.5%。加速区的纵向坡度不超过4%。测量区的横向坡度不超过3%。
为了减少试验误差,试验应在试验跑道的两个方向上进行,尽量使用相同的路径。当条件不允许在 两个方向进行试验时,可按照4.5.4进行一个方向的试验。采用单一方向试验时,直线道路纵向坡度应不超过0.1%。
4.5.3 环形跑道
环形跑道的长度应至少1 000 mo环形跑道与完整的圆形不同,它由直线部分和近似环形的部分相接而成。弯道的曲率半径应不小于200 m。
测量区的纵向坡度不超过0.5%。为计算车速,行驶里程应为车辆被计时所驶过的里程。
按附录A确定修正因数?修正因数不应超过5%。如果试验车辆上安装的限速装置或限速功能起作用,则不应用此修正因数。
4.5.4 单一方向试验道路
如果由于试验路面布置特点的原因,车辆不可能在两个方向达到最高车速,允许只在一个方向进行测量,但应满足以下条件:
a)试验跑道应满足4.5.2的要求;
b)风速与试验道路平行方向的风速分量不应超过2 m/so
4.5.5 试验坡道
道路如图1所示,测试路段坡道长度不小于20 m?测试路段的前后设有渐变路段,坡前平直路段长度不小于8 m?坡道路面应表面平整、坚实、干燥、坡度均匀、具有良好附着性能。
测试路段的纵向坡度变化率不大于0.1%,横向坡度不大于3%。
5试验车辆准备
5.1 加氢
按照车辆制造商规定的加氢规程,加注氢气。
5.2 常规REESS电量调节
为使车辆上的燃料电池系统正常工作,避免试验过程中仅REESS工作的情况,试验前.按照以下程序对REESS进行电量调节。
a)试验开始之前?确认并记录车辆的REESS的额定容量C。,按照厂家规定的要求对车辆的REESS进行电量调节,使REESS的荷电状态(SOC)区间为30%?70%。
b)按照7.2进行30 min最高车速试验,从整车起动开始采样,直至试验结束。采集参数应包括 REESS电流/REESS(A)。记录试验过程中REESS容量变化的最大值Cmax0
c)以Cm“x±0JC?区间作为REESS的设定容量消耗区间.即当次后续各项动力性能试验开始前 的REESS目标设定状态区间,当次试验过程中不应中断数据采集。
d)若试验需要中断或者数据采集中断,后续进行动力性能试验前,需要重新按照上述b)、c)进行 试验和数据采集,确定后续各项动力性能试验开始前的REESS目标设定状态区间,再进行后 续动力性能试验。
e)选做厂家推荐的驾驶模式下的最高车速、加速能力试验时,可按照厂家的要求对车辆的 REESS进行电量调节。
5.3预热
即将进行试验前,对会影响试验结果的车辆系统、部件进行预热以达到制造商设定的稳定温度条件。
6试验项目
6.1 试验项目安排
针对可外接充电式和不可外接充电式车辆,在试验项目上有如下安排:
a)针对不可外接充电式车辆,仅需要进行表2规定的混合模式的试验项目;
b)针对可外接充电式车辆.需要进行表2规定的混合模式的试验项目。根据情况,可选做 REESS模式下的试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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