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43332-2023英文版翻译《电动汽车传导充放电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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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fety requirements of conductive charging and discharging for electric vehicl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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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S

Foreword
Introduction
1 Scope
2 Normative References
3 Terms and Definitions
4 Requirements for the Plug and Vehicle Inlet
5 Requirements for Protection of Persons Against Electric Shock
6 Requirements for Protection Against Thermal Incident
7 Additional Requirements for AC Charging
8 Additional Requirements for DC Charging
9 Requirements for Reverse Power Transfer
10 Functional Safety Requirements
11 Requirements for Environmental Conditions
12 Owner’s Manual and Marking
13 Test Methods
Annex A (Informative) Clauses in This Document and Equivalent Clauses in ISO 17409: 2020
Annex B (Informative) Y Capacitance Measurement
Bibliography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电动汽车(以下简称“车辆”)传导连接至外部电源或外部负载进行传导充放电的安全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车辆插座(连接方式B和连接方式C)符合GB/T 20234.2和/或GB/T 20234.3,以及供电插头(连接方式A)符合GB/T 1002和/或GB/T 20234.2的车辆。
本文件适用于车辆供电回路为B级电压的可外接充放电的车辆。车辆供电回路为A级电压的车辆参照执行。
本文件适用于GB/T 18487.1—2023定义的充电模式2、充电模式3和充电模式40对于充电模式 4,本文件适用于与隔离式非车载充电机的传导充电。
注1:本文件没有给出充电模式1的要求。
注2:外部电源不属于车辆。
本文件适用于车辆供电回路的车载部分,也适用于车辆传导连接至外部电源或外部负载的充放电控制功能。
本文件不适用于制造、维护和修理人员的综合安全注意事项。
注3:车辆的一般安全要求见GB 18384。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002家用和类似用途单相插头插座型式、基本参数和尺寸
GB/T 2099.1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 2099.1—2021,IEC 60884- 1:2013,MOD)
GB/T 12113 接触电流和保护导体电流的测量方法(GB/T 12113—2023 JEC 60990:2016,IDT)
GB/T 16842 外壳对人和设备的防护 检验用试具(GB/T 16842—2016,IEC 61032: 1997,IDT)
GB/T 16895.3低压电气装置 第5-54部分:电气设备的选择和安装 接地配置和保护导体 (GB/T 16895.3—2017,IEC 60364-5-54:2011 ,IDT)
GB/T 16895.5—2012 低压电气装置 第4-43部分:安全防护 过电流保护(IEC 60364-4-43: 2008, IDT)
GB/T 16895.21 低压电气装置 第4-41部分:安全防护 电击防护(GB/T 16895.21—2020, IEC 60364-4-41 :2017,IDT)
GB/T 16895.23 低压电气装置 第 6 部分:检验(GB/T 16895.23—2020. IEC 60364-6: 2016, IDT)
GB/T 16935.1低压供电系统内设备的绝缘配合 第1部分:原理、要求和试验(GB/T 16935.1— 2023, IEC 60664-1: 2020 ,IDT)
GB/T 17625.2电磁兼容限值对每相额定电流&16 A且无条件接入的设备在公用低压供电系统中产生的电压变化、电压波动和闪烁的限制(GB/T 17625.2—2007 JEC 61000-3-3:2005 JDT)
GB/T 17625.7电磁兼容限值对额定电流475 A且有条件接入的设备在公用低压供电系统 中产生的电压变化、电压波动和闪烁的限制(GB/T 17625.7—2013,IEC 61000-3-11 :2000.MOD)
GB 18384 电动汽车安全要求
GB/T 18487.1—2023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 19596 电动汽车术语
GB/T 20234.1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 20234.2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 第2部分:交流充电接口
GB/T 20234.3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 第3部分:直流充电接口
GB/T 30038 道路车辆 电气电子设备防护等级(IP代码)(GB/T 30038—2013, ISO 20653: 2006. MOD)
GB/T 34657.2-2017电动汽车传导充电互操作性测试规范 第2部分:车辆
GB 38031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
GB/T 40428-2021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电磁兼容性要求和试验方法 3术语和定义
GB 18384.GB/T 18487.1-2023.GB/T 19596.GB/T 20234.1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功率因数 power factor
周期状态下,有功功率的绝对值与视在功率的比值。
[来源:GB/T 2900.74—2008,131Tl-46,有修改]
3.2
截止电流 cut-off current
允通电流 let-through current
开关设备或熔断器开断操作时达到的最大瞬态电流值。
注:开关设备或熔断器在达不到回路预期峰值电流时开断,这个概念特别重要。
[来源:GB/T 15166.1—2019,2.2.7,有修改】
3.3
车辆供电回路 vehicle power supply circuit
包括供电插头(连接方式A)或车辆插座(连接方式B和连接方式C)以及与供电插头(连接方式A) 或车辆插座(连接方式B和连接方式C)传导连接的所有部分,用于连接外部电源或外部负载的B级电压电路。
注:车辆供电回路包括车辆供电回路的车载部分和归属于外部电源的非车载部分。
3.4
外部电源 external electric power supply
使用电动汽车电能传输设备为车辆提供电能的车外电源。
3.5
互锁功能 interlock function
防止供电插座/车辆插头与供电插头/车辆插座的功率触头在达到正确连接位置前带电,以及防止供电插头/车辆插头功率触头的带载分离,或使之在分离前断电的功能。
3.6
剩余电流装置 residual current device;RCD
在正常运行条件下能接通、承载和分断电流,以及在规定条件下当剩余电流达到规定值时能使触头断开的机械开关器件。
[来源:GB/T 2900.70—2008,442-05-02]
3.7
热切断器 thermal cut-out
用于在非正常工作状态下自动断开电路且无法由用户调整的温度感应控制装置。
[来源:GB/T 2900.70—2008,442-01-43,有修改]
3.8
热量传感 thermal sensing
提供电气附件、电缆组件或其部分的温度数据的方式。
4供电插头和车辆插座的要求
4.1 供电插头(连接方式A)的要求
4.1.1 充电模式2用供电插头(连接方式A)应符合GB/T 1002和GB/T 2099.1。
4.1.2 充电模式3用供电插头(连接方式A)应符合GB/T 20234.1和GB/T 20234.2。
4.2 车辆插座的要求
4.2.1 交流传导充电用车辆插座(连接方式B和连接方式C)应符合GB/T 20234.1和GB/T 20234.2。 4.2.2直流传导充电用车辆插座(连接方式B和连接方式C)应符合GB/T 20234.1和GB/T 20234.3。
5人员触电防护要求
5.1 通用要求
车辆未连接外部电源时,车辆供电问路的车载部分应满足GB 18384的相关要求。
5.2 连接外部电源时的基本防护
5.2.1 连接方式A时,供电插头与对应的供电插座连接后,B级电压带电部分的防护等级应至少满足GB/T 30038规定的IPXXD。若车辆配备符合GB/T 20234.2的供电插头,则视为满足此要求。
5.2.2 连接方式B和连接方式C时,车辆插头与对应的车辆插座连接后,B级电压带电部分的防护等级应至少满足GB/T 30038规定的1PXXD。若车辆配备符合GB/T 20234.2和/或GB/T 20234.3的车辆插座,则视为满足此要求。
5.3 保护导体
5.3.1 供电插头(连接方式A)、车辆插座(连接方式B和连接方式C)应具有一个用于连接车辆电平台和外部电源保护导体的导体触头。
5.3.2 供电插头(连接方式A)、车辆插座(连接方式B和连接方式C)的保护导体触头应连接:
a)具有保护导体的电平台,见图1;或
b)车辆供电回路中,具有保护导体部件的外露可导电部分,见图2。
1.1.3 车辆供电PI路上部件的所有外露可导电部分均应通过保护导体连接至车辆电平台。
1.1.4 保护导体的截面积应依据GB/T 16895.3进行设计。
1.1.5 车辆供电回路的保护导体应依据相关参数(如故障电流和分断时间)设计,并考虑车辆自身以及 外部电源的能量源。
1.1.6 供电插头(连接方式A)、车辆插座(连接方式B和连接方式C)的保护导体触头和车辆电平台之 间,以及车辆供电回路上所有外露可导电部分之间的保护导体连接电阻应小于0.1。,并适用于起到保 护导体连接功能的所有传导路径。
5.4 绝缘电阻
5.4.1 交流连接
车辆未连接外部电源时,车辆供电路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500 0/V,测量基准电压应为车辆供电 回路的最大工作电压。
5.4.2 直流连接
5.4.2.1 车辆未连接外部电源时,车辆供电回路车载部分的绝缘电阻应符合GB 18384的要求。
5.4.2.2 车辆连接非车载充电机时,车辆供电回路的总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00 C/V。车辆连接至外部 电源时的安全要求应符合8.1。
5.5 未连接外部电源时的要求
5.5.1 通用要求
5.5.1.1 供电插头(连接方式A)、车辆插座(连接方式B和连接方式C)的触头未连接外部电源并处于 下列状态之一时,应满足5.5.3的要求:
a)若触头不能被GB/T 16842规定的试具18触及,则触头断开传导充电连接的10 s内;
b)若触头符合GB/T 30038规定的IPXXB,则触头断开传导充电连接的5 s内;
c)若触头不符合GB/T 30038规定的IPXXB.则触头断开传导充电连接的1 s内。
5.5.1.2 若供电插头(连接方式A)、车辆插座(连接方式B和连接方式C)具备电子锁止装置,车辆应在 达到5.5.2和5.5.3规定的相关阈值后允许解锁。
5.5.1.3 若供电插头(连接方式A)、车辆插座(连接方式B和连接方式C)不具备电子锁止装置,其触头 未连接外部电源并处于下列状态之一时,应满足5.5.2的要求:
a)若触头不能被GB/T 16842规定的试具18触及.则触头断开传导充电连接的10 s内;
b)若触头符合GB/T 30038规定的IPXXB.则触头断开传导充电连接的5 s内;
c)若触头不符合GB/T 30038规定的IPXXB.则触头断开传导充电连接的1 s内。
注1:若触头符合IPXXD•则视为符合IPXXB.
注2:锁止装置通常位于车辆或外部电气设备上。
5.5.2 正常工作
5.5.2.1 供电插头(连接方式A)、车辆插座(连接方式B和连接方式C)的触头在未连接外部电源时,应 至少满足下列之一:
a) 触头符合GB/T 30038规定的IPXXD;
b)不符合GB/T 30038规定的IPXXD时.触头与其他任意触头之间,以及触头与电平台之间的 电压小于DC 60 V和AC 30 V;
c)不符合GB/T 30038规定的IPXXD时.触头与其他任意触头之间,以及触头与电平台之间的 稳态接触电流小于AC 0.5 mA和DC 2 mA,且触头与其他任意触头之间,以及触头与电平台 之间储存的电能不造成惊吓反应。其限值由制造厂在参考GB/T 13870(所有部分)的情况下 进行规定。
注1: GB/T 17045和GB/T 13870J给出了稳态接触电流阈值。
注2:与车载电源(如可充电储能系统)储存的电能无关,通过足够高的防护阴抗.限制了触及该电能的接触电流。
注3: GB/T 13870.2给出了感知阈和痛觉阈的规定。
注4: GB/T 13870.2给出「痛觉阈的规定电荷或规定电能。GB/T 13870.2给出的规定电能与插座的故障类型可能
不相关。
5.5.2.2 若能通过设计审核证明车载电源(如可充电储能系统)至可触及的导体部分无传导路径,则可 视为满足稳态接触电流的要求。
5.5.3 单点失效条件下工作
5.5.3.1 单点失效条件下.供电插头(连接方式A)、车辆插座(连接方式B和连接方式C)的触头在未连 接外部电源时,应至少满足下列之一:
a) 触头符合GB/T 30038规定的IPXXD;
b)不符合GB/T 30038规定的IPXXD时,触头与其他任意触头之间,以及触头与电平台之间的 电压小于DC 60 V和AC 30 V;
注1:断电会产生与正常工作条件下相同的电压水平。不同的阈值与单点失效情况无关。
c)不符合GB/T 30038规定的IPXXD时.触头与其他任意触头之间,以及触头与电平台之间的 稳态接触电流小于AC 3.5 mA和DC 10 mA,且触头与其他任意触头之间,以及触头与电平台 之间储存的电能不造成强烈的不自觉肌肉反应。其限值应由制造厂在参考GB/T 13870(所有 部分)的情况下进行规定。
注2: GB/T 17045和GB/T 13870.1给出了稳态接触电流阈值。
注3:与车载电源(如可充电储能系统)储存的电能无关,通过足够高的防护阻抗,限制了触及该电能的接触电流.
5.5.3.2 若能通过设计审核证明车载电源(如可充电储能系统)至可触及的导体部分无传导路径,则可 视为满足稳态接触电流的要求。
5.5.3.3 若电压或接触电流和电能等超过正常工作条件下的阈值时,车辆宜监测并发出警告。
5.6 绝缘配合
5.6.1 交流连接
5.6.1.1 车辆应在车辆交流供电回路带电部分与车辆电平台之间提供不低于基本绝缘的防护措施。
5.6.1.2 车辆应在车辆交流供电回路带电部分与A级电压电路之间提供不低于防护分隔的防护措施。
5.6.1.3 车辆供电回路的绝缘应根据电路最大工作电压和GB/T 16935.1规定的过电压类别H进行设 计。若车辆供电回路包含限制瞬时过电压至相当低水平的措施,则限制瞬时过电压后端的车辆供电回 路部分可根据电路最大工作电压和GB/T 16935.1规定的过电压类别I进行设计。
5.6.2 直流连接
5.6.2.1 车辆供电回路车载部分的DC+与保护导体之间以及DC—与保护导体之间应根据不小于DC 2 500 V的额定冲击电压进行设计。
5.6.2.2 正常工作条件下,车辆供电向路车载部分DC +与保护导体之间以及DC—与保护导体之间的 设计最大电压应至少为最大直流工作电压。
5.6.2.3 应校核外部电源绝缘监测系统附加的工作电压。
5.7 连接外部电源时的接触电流
5.7.1 车辆连接至外部电源时,单点失效条件下的车辆交流接触电流的有效值不应大于3.5 mA,直流 接触电流不应大于10 mA。
注:未连接状态的接触电流要求见5.5。
5.7.2 正常工作条件下的接触电流不宜大于AC 0.5 mA或DC 2 mA。
5.8 剩余电流装置(RCD)
与剩余电流装置(RCD)的防护配合要求见GB/T 18487.1-2023的11.3。
6热事故防护要求
6.1 正常工作条件下的要求
6.1.1 车辆供电回路带电部分的截面积,以及供电插头(连接方式A)、车辆插座(连接方式B和连接方式C)的额定电流,应符合车辆供电回路在正常工作条件下能承载的电流最大值。
6.1.2 对于直流传导充电,在考虑车辆的最高环境温度时,如果不超过8.6规定的温度限值.并且已提供过热防护以防止车辆供电回路超过温度限值,可减少带电部分的截面积。
6.1.3 可采用监测和控制车辆供电路温度的适当措施。在直流触头温度符合8.6的规定以及车辆供电网路其他车载部分温度符合车辆制造厂规定的情况下,车辆充电电流可大于车辆插座及车辆供电向路其他车载部分的持续最大充电电流值。
6.2 过流保护
6.2.1 通则
6.2.1.1 车辆供电回路应具有防止由以下情况产生热事故的措施:
——过载;
——短路。
6.2.1.2 不同的电路部分可采用不同的过流保护方法。
注1:过流保护不作为一种侦测并切断串联或并联电弧的方法。电弧可能造成伤害。解决电弧问题的适当措施包 括维护、污染等级、绝缘、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其他方式。
注2:外部电源的额定电流可能大于车辆供电回路车载部分的额定电流。
6.2.2 过载防护
车辆应提供过载保护.防止充电电流超过车辆供电回路的持续最大充电电流值或温度超过车辆供 电回路的温度限值。
注:过载防护方法包括但不限于过载监测和接触器断开功能。
6.2.3 交流连接的短路防护
6.2.3.1 对于由外部电源产生的短路电流,应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a)根据外部电源的过流保护特性,车辆供电回路带电导体的截面积具有一定的短路电流耐受容量值(I2T)。车辆供电回路的短路电流耐受容量值不小于80 000 A2S。短路电流耐受容量值(I2T)依据GB/T 16895.5—2012进行计算。
注:过流保护的分断时间多达5s (见GB/T 16895.21)。
b)车辆供电回路的每路带电导体提供过流保护(如熔断器、断路器)。过流保护装置保护的带电导体具有足够的截面积,以承载该过流保护特性对应的过流值。车辆插座与过流保护装置之间带电导体的截面积满足a)。
c)车载充电机在车辆供电回路的每路带电导体上提供一个过流保护装置(如熔断器、断路器)。 车辆插座与过流保护装置之间带电导体具有足够的截面积,以承载该过流保护特性对应的过 流值。车辆插座与过流保护装置之间的车辆供电向路车载部分能防止机械损坏,使带电导体 与带电导体、带电导体与电平台之间不因单点失效而产生绝缘故障。
6.2.3.2 车辆应为由车辆电源产生的短路电流提供短路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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