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英文版翻译 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与外部电源传导连接的安全要求

ChinaAutoRegs|GB/T英文版翻译 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与外部电源传导连接的安全要求
Electrically propelled mopeds and motorcycles — Safety requirements for conductive connection to an external electric power supply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车载充电系统(包括车载充电器、蓄电池及其与车辆连 接系统)和非车载充电系统(非车载充电器部件)的安全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的车载充电系统和非车载充电系统。
本文件不包括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充电电源设备设施要求,也不包括充电电源设备设施充电接口的要求。 本文件出现的电动汽车术语仅包括轻便摩托车或摩托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 2099 (所有部分) 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
GB/T 2893.1-2013 图形符号 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第1部分:安全标志和安全标记的设计原则
GB 4706.1-202X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idt IEC 60335-1:2016 ( Ed5 . 2))
GB 4706.18-202X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电池充电器的特殊要求(idt IEC 60335-2-29:2019(Ed5.1))
GB 4943.1-2022 音视频、信息技术和通信技术设备 第1部分:安全要求
GB/T 11918.1-2014 工业用插头插座和耦合器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 11918.2-2014 工业用插头插座和耦合器 第2部分:带插销和插套的电器附件的尺寸兼容 性和互换性要求
GB/T 16935(所有部分) 低压系统内设备的绝缘配合
GB 18384-2020 电动汽车安全要求
GB/T 18387-2017 电动车辆的电磁场发射强度的限值和测量方法
GB/T 18487.1—202X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 第1部分:通用要求(参照IEC 61851-1:2017)
GB/T 19596-2017 电动汽车术语
GB 24155-2020 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
GB/T 30038-2013 道路车辆 电气电子设备防护等级(IP代码)
GB 34660-2017 道路车辆 电磁兼容性要求和试验方法
GB/T XXXX-202X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安全要求(即:电动汽车 与外部电源 连接的安全要求)
IEC 61851-25:2020 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 第25部分:依靠电气隔离进行保护的直流电动车辆 供电设备
IEC/TS 61851-3-1 电动车辆传导电源系统 第3-1部分:依靠双重或加强绝缘保护的电动车辆供 电设备的一般要求 交流和直流传导电源系统(IEC 尚未发布)
IEC 62196-2:2022 插头、插座、车辆连接器和车辆入口.电动车辆的传导充电.第2部分:交流插 头和接触管附件的尺寸兼容性要求
IEC/TS 62196-4:2022:插头、插座、车辆连接器和车辆插座 电动车辆的传导充电 第4部分 II 类或III类应用的DC销和接触管附件的尺寸兼容性和互换性要求
IEC 62196-6:2022 插头、插座、车辆连接器和车辆插座 电动车辆的传导充电 第6部分 用于DC 电动车辆供电设备的DC销和接触管车辆耦合器的尺寸兼容性要求
ISO 13063-3-2022 电动轻便摩托车和摩托车安全规范 第3部分 电气安全

3 术语和定义

GB/T 19596-2017、GB 18384-2020、GB/T 18487.1-202X、GB/T 16935.1-2008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一般定义 General 3.1.1
电动车辆 electric vehicle (EV) 带有一个或多个用于车辆推进的电力驱动装置的车辆。
注:在本文件的上下文中,术语电动汽车仅包括轻便摩托车或摩托车。
3.1.2
可充电储能系统 rechargeable energy storage system(RESS)
可充电的且可以提供电能的能量存储系统。
例:电池、电容器。
[来源:GB 18384—2020,3.1,有修改(增加例如)]引用[来源:GB/T 18487.1—202X,3.103.3]
3.1.3
可拆卸式充电储能系统 removable RESS
可以用手(便携式 RESS)或借助装置/设备(移动式 RESS)从电动汽车上移动/移除的 RESS。
3.1.4
室内使用 indoor use
用于在建筑物内的正常环境条件下运行。
3.1.5
室外使用 outdoor use
能够在特定的户外条件下运行。
3.1.6
最大工作电压 maximum working voltage
根据制造商的规范,在任何正常工作状态下,电力系统中可能发生的交流(AC)电压有效值(rms) 或直流(DC)电压的最大值,忽略暂态峰值。
[来源:GB/T 19596—2017,3.1.3.2.17,有修改(增加根据制造商的规范)]
3.1.7
A 级电压 voltage class A
如果电气元件或电路的最大工作电压分别小于或等于 30 V AC(rms),或小于或等于 60V DC,则将其 分类为 A 级电压。
注 1:考虑潮湿天气条件,选择 60 V DC 和 30 V AC 的值。
注 2:(rms)部分参考[GB/T 19596—2017,3.1.3.2.18 A 级电压电路,有修改]
3.1.8
B 级电压 voltage class B
如果电气元件或电路的最大工作电压分别大于 30V AC(rms) 且小于等于 1000 V AC(rms),或大于 60 V DC 且小于等于 1500 V DC,则将其分类为 B 级电压。
注 1:考虑到潮湿的天气条件,选择 60 V DC 和 30 V AC 的值。
注 2:(rms)部分参考了[GB/T 19596—2017,3.1.3.2.19 B 级电压电路,有修改]
3.1.9
电平台 electric chassis
电连接的车辆可导电部分,其电位可作为基础电位。
[来源:GB/T 19596—2017,3.1.2.2.2,有修改(一组电气相联的可导电部分)]
3.1.10
可触及部分 accessible part
可通过标准测试手指接触的部件。
3.1.11
防护程度 degree of protection
由外壳提供的防止进入、异物和/或水的保护,并通过标准化测试方法验证。
3.2 充电 Charging 3.2.1
车载充电系统 on-board charging system
电动汽车充电系统的车载部分,可能具有用于将车辆连接到外部电路的专用控制功能。
3.2.2
车载充电设备 on-board charging equipment
车载充电系统中的设备或设备组合。
3.2.3
外部电源 external electric power supply
位于车辆外部的电源,用于向电动车辆提供电能以进行电力推进。
3.2.4
电动车辆供电设备 EV supply equipment
为从固定装置到电动汽车的充电提供专用电源功能的设备或组合设备,满足本标准规定的充电模式 和连接方式。
[来源:GB/T 18487.1—202X,3.1.5]
3.2.5
充电器 charger
执行电池充电所需功能的电源转换器。
3.2.6
充电器组件 charger assembly
执行电池充电所需功能的电源转换器,包括电缆。
3.2.7
车辆供电电路 vehicle power supply circuit
用于连接外部电源的 B 级电压电路,包括供电插头(连接方式 A)或车辆插座(连接方式 B 和连接 方式 C),以及与供电插头(连接方式 A)或车辆插座(连接方式 B 和连接方式 C)传导连接的所有部分。
[来源:GB/T XXXXXX-202X,3.1.2.2.2,有修改原文车辆供电回路《电动汽车传导充电安全要求》]
(原文采纳 ISO 17409:2015,本文采用 ISO 17409:2020)
3.2.8
初级电路 primary circuit
充电器中拟与供电网络(电源)进行电流连接的电路。
3.2.9
次级电路 secondary circuit
与主电路没有直接连接的电路,其电源来自变压器、转换器或等效隔离装置。
3.2.10
RESS电路 RESS circuit
电路,包括与充电器次级电路和 RESS 充电电路电连接的所有带电部件,不包括推进电路。
3.2.11
直流输出电压限制参数 DC output voltage limit parameter
电动汽车发送至直流电动汽车供电设备的电压值,指示允许的直流输出电压。
3.2.12
控制导引电路 control pilot circuit 设计用于电动汽车和电动汽车供电设备之间信号传输或通信的电路。 [来源:GB/T 18487.1—202X,3.3.1]
3.2.13
控制导引功能 control pilot function; CP 用于监控电动汽车和电动汽车供电设备之间交互的功能。 [来源:GB/T 18487.1—202X,3.3.2]
3.3 连接 Connection 3.3.1
交流连接 AC connection
在车辆插座或供电插头处连接外部交流电源。
3.3.2
直流连接 DC connection
在车辆插座或供电插头处连接外部直流电源。
3.3.3
充电电缆组件 charging cable assembly
由装有供电插头和/或车辆插头的柔性电缆或软线组成的组件,用于在电动汽车和供电网络或电动汽 车充电站之间建立连接。
注1:电缆组件可以是可拆卸的,也可以是 EV 或 EV 充电站的一部分。 注2:电缆组件可以包括一根或多根电缆,带或不带固定护套,可以采用柔性管、导管或电线方式。
3.3.4
线组 cord set
由装有不可拆线供电插头和不可拆线车辆插头的柔性电缆或软线组成的组件,用于将电器连接到电 源。
3.3.5
供电接口 plug and socket-outlet 能将电缆连接到电源或电动汽车供电设备的器件,由供电插头和供电插座组成。 [来源:GB/T 18487.1—202X,3.4.5]
3.3.6
供电插座 socket-outlet(参考 GB/T 20234.1-2015) 插座 socket-outlet
供电接口中和电源供电线缆或供电设备连接在一起且固定安装的部分。
注:对应于 GB/T 20234.2—2015 中的供电插座。
[来源:GB/T 18487.1—202X,3.4.7]
3.3.7
供电插头 plug(参考 GB/T 20234.1-2015) 插头 plugt 供电接口中和充电线缆连接且可以移动的部分。
注:对应于 GB/T 20234.2—2015 中的供电插头。 [来源:GB/T 18487.1—202X,3.4.6]
3.3.8
车辆接口 vehicle coupler 车辆耦合器 vehicle coupler
能将电缆连接到电动汽车的器件,由车辆插头和车辆插座组成。
注:对应于 GB/T 11918.1—2014 中的器具耦合器。
[来源:GB/T 18487.1—202X,3.4.8]
3.3.9
车辆插头 vehicle connector 车辆连接器 vehicle connector
车辆接口中和充电线缆连接且可以移动的部分。 注:对应于 GB/T 11918.1—2014 中的连接器。 [来源:GB/T 18487.1—202X,3.4.9]
3.3.10
车辆插座 vehicle inlet 车辆输入插座 vehicle inlet
车辆接口中固定安装在电动汽车上,并通过电缆和车载充电机或车载动力蓄电池相互连接的部分。
注:对应于 GB/T 11918.1—2014 中的车辆输入插座。 [来源:GB/T 18487.1—202X,3.4.10]
3.3.11
RESS 接口 RESS coupler RESS 耦合器 RESS coupler
指能够将 RESS 与柔性电缆、电动车辆或充电器组件连接和断开。
注 1:它由两部分组成:一个 RESS 插头和一个 RESS 插座。
3.3.12
RESS 插头 RESS connector RESS 连接器 RESS connector
RESS 接口的一部分,与柔性电缆、电动汽车或充电器组件集成或连接到柔性电缆、电动汽车或充电 器组件。
3.3.13
RESS 插座 RESS inlet RESS 输入插座 RESS inlet
包含在 RESS 中或固定在 RESS 上的 RESS 接口的一部分。
3.3.14
充电器接口 charger coupler 充电器耦合器 charger coupler
表示可以将柔性电缆与充电设备任意连接和断开的装置。
注 1:分为两部分;充电器插头和充电器插座。
3.3.15
充电器插头 charger connector 充电器连接器 charger connector
充电器接口的一部分,与一根柔性电缆集成或连接到一根柔性电缆。
3.3.16
充电器插座 charger inlet 充电器输入插座 charger inlet
包含在充电装置中或固定在充电装置上的充电器接口的一部分。
3.3.17
端子 terminal 用以将导线连接到电器附件的导电部件。 [来源:GB/T 11918.1—2014,3.18]
3.3.18
连接方式 types of connection (新增源自 IEC 61851-1:2017 GB/T 18487.1-202X)
使用电缆和连接器将电动汽车接入供电网的方法。 [来源:GB/T 18487.1—202X,3.1.3]
3.3.18.1
连接方式 A case A connection
将电动汽车与供电网连接时,使用和电动汽车永久连接在一起的充电电缆和供电插头,见图 1。
[来源:GB/T 18487.1—202X,3.1.3.1]
3.3.18.2
连接方式 B case B connection

图 1 连接方式 A
将电动汽车与供电网连接时,使用带有车辆插头和供电插头的独立的可拆卸电缆组件,见图 2。
图2 连接方式 B
[来源:GB/T 18487.1—202X,3.1.3.2]
3.3.18.3
连接方式 C case C connection
将电动汽车与供电网连接时,使用了和供电设备永久连接在一起的充电电缆和车辆插头,见图 3。
图3 连接方式 C
[来源:GB/T 18487.1—202X,3.1.3.3]
3.4 电气安全 Electrical safety 3.4.1
带电部分 live part
正常运行中带电的导体或可导电部分,包括中性导体,但按惯例不包括 PEN 导体、PEM 导体、PEL 导体和电平台。
注1:本概念不一定意味着有电击危险。 注2:PEN导体(保护接地中性导体)是兼有保护接地导体和中性导体功能的导体。[来源:GB/T 2900.1—2008,定
义3.5.27]
注3:PEM导体(保护接地中间导体)是兼有保护接地导体和中间导体功能的导体。[来源:GB/T 2900.1—2008,定 义3.5.28]
注4:PEL导体(保护接地线导体)是兼有保护接地导体和线导体功能的导体。[来源:GB/T 2900.1—2008,定义3.5.29]
[来源:GB/T 2900.1—2008,3.5.34,有修改] 引用[来源:GB/T 18487.1—202X,3.2.9](增加不包 括电平台)
3.4.2
危险带电部分 hazardous-live-part
在某些条件下能造成伤害性电击的带电部分。
[来源:GB/T 2900.1—2008,3.5.93] 引用[来源:GB/T 18487.1—202X,3.2.10]
3.4.3
基本保护 basic protection
无故障情况下防止带电部分直接接触。
[来源:GB/T 19596—2017,3.1.3.2.11,有修改](原文为基本防护,但 GB/T 18487.1—202X 使用基 本保护)
3.4.4
故障保护 fault protection
单一故障条件下的防触电保护。
3.4.5
附加保护 additional protection
除了基本保护和/或故障保护外,提供的防电击保护。
3.4.6
基本绝缘 basic insulation 能够提供基本防护的危险带电部分上的绝缘。
注:本概念不适用专门用作功能性目的的绝缘。
[来源:GB/T 2900.1—2008,3.5.70] 引用[来源:GB/T 18487.1—202X,3.2.4]
3.4.7
附加绝缘 supplementary insulation
除了基本绝缘外,用于故障防护附加的单独绝缘。
[来源:GB/T 2900.1—2008,3.5.71] 引用[来源:GB/T 18487.1—202X,3.2.5]
3.4.8
双重绝缘 double insulation
既有基本绝缘又有附加绝缘构成的绝缘。
[来源:GB/T 2900.1—2008,3.5.72] 引用[来源:GB/T 18487.1—202X,3.2.6]
3.4.9
加强绝缘 reinforced insulation 危险带电部分具有相当于双重绝缘的电击防护等级的绝缘。
注:加强绝缘可以有几个不能像基本绝缘或附加绝缘那样单独测试的绝缘层组成。
[来源:GB/T 2900.1—2008,定义 3.5.73] 引用[来源:GB/T 18487.1—202X,3.2.7]
3.4.10
电气隔离 galvanic separation 为了防止拟进行电能和/或信号交换的两个电路之间导电的防护措施。
注:电气隔离可以通过隔离变压器或光电耦合器等实现。
[来源:GB/T 18487.1—202X,3.6.5,有修改](原能量改为电能)
3.4.11
简单隔离 simple separation
通过基本绝缘在电路之间或电路与局部接地之间进行隔离。
3.4.12
(电气)保护性隔离 (electrically) protective separation
通过以下方式将一个电路与另一个电路分离:
—双重绝缘;或
—基本绝缘和电气保护屏蔽(屏蔽);或
—加强绝缘。
3.4.13
外露可导电部分 exposed conductive part
在无需使用工具的情况下拆除遮拦/外壳后,可以通过 IPXXB(防护等级代码(参考 ISO 20653 GB/T 30038-2013))关节试指触及的电气设备的可导电部分。遮拦/外壳通常不带电,但在故障条件下可能带 电。
3.4.14
防护等级 protection degree
根据 ISO 20653(GB/T 30038)定义),测试探针(例如测试指 (IPXXB)、测试棒 (IPXXC) 或测试 线 (IPXXD))接触的带电部件,由相关遮拦/外壳提供的保护程度。
3.4.15
等电位联结 equipotential bonding
在导电部件之间提供电气连接,以实现等电位。
3.4.16
等电位联结端子 equipotential bonding terminal
在设备或装置上提供的端子,用于与等电位连接系统进行电气连接。
3.4.17
保护导体 protective conductor 用于安全防护的导体,如电击防护。
注:保护导体包括保护连接导体、保护接地导体和用于防触电的接地导体。 [来源:GB/T 18487.1—202X, 3.6.1]
3.4.18
PE 导体 PE conductor
提供接地保护的导体。
3.4.19
剩余电流保护器 residual current device(RCD)(参考:GB/T 2900.70—2008,442-05-02)
在正常运行条件下能接通、承载和分断电流,以及在规定条件下当剩余电流达到规定值时能使触头 断开的机械开关电器或组合电器。
注:剩余电流装置可以是各种单独元件的组合,设计用于检测和评估剩余电流以及接通和断开电流。
[来源:GB/T 18487.1—202X,3.6.7,有修改增加注]
3.4.20
绝缘监测装置 isolation monitoring device
监测带电部分与电平台或外露导电部分之间的绝缘电阻的装置。
3.4.21
绝缘监视器和中断器 isolation monitor and interrupter
当绝缘电阻降到预定值以下时,防止充电电路通电或断开的装置。

4 车载充电连接系统

4.1 环境和操作条件
按照车辆制造商的规定,当连接到外部电路(如外部电源)时,电动车辆设计用于运行的环境和运 行条件范围应满足本标准中给出的要求。
在电动汽车电源的所有相关能量等级(例如 RESS 的 SOC(SOC 值范围为 0-1,当 SOC=0 时表示电池 放电完全,当 SOC=1 时表示电池完全充满。)解释)下,应满足本标准中规定的要求。
根据车辆或 RESS 制造商的规定,电动车辆和 RESS(包括可拆卸 RESS)设计充电的环境和运行条件 范围应满足本标准中给出的要求。
4.2 一般要求
车载充电系统的设计应确保:
—在正常使用中安全、正确地操作,以及;
—即使在单一故障条件下,也要保护骑手和/或周围环境免受电击。 电动汽车供电设备的首次故障和同时发生的电动汽车首次故障,如果它们相互连接,则不应视为双
重故障,应单独实施防电击保护。 按照本标准中规定的相关要求和试验检查合规性。
4.3 供电插头或车辆接口与车辆 RESS 之间的连接
4.3.1 一般连接
4.3.1.1 充电器、RESS 和车辆之间的连接 在最基本的充电意义上,有三个功能部分。第一个是供电网络(干线);第二种是充电器组件,由充
电器和电缆组件组成;第三个是 RESS,可安装在车辆上。 在传导电充电系统中,通过 PE 导体与地面连接的方式有四种,具体如下:
a) 接地连接:它由充电器组件和车辆/RESS 组成,两者都连接到地面以进行故障保护。要求见4.3.1.3.2;
b) 不接地:它由充电器组件和车辆/RESS 组成,两者均不接地。要求见 4.3.1.3.3;
c) 单独接地: 它由不接地的充电器组件和接地的车辆/RESS 组成,用于故障保护。 要求见 4.3.1.3.4;
d) 部分接地:它包括接地充电器组件以进行故障保护和未接地的车辆/RESS。要求见 4.3.1.3.5。
a) 接地连接
b) 不接地
c) 单独接地
1 交流供电网络(电源)
2 充电器
3 车辆或可拆卸的 RESS
d) 部分接地
图 4 接地连接的结构
根据 IEC 61851-1:2017(GB/T 18487.1—202X),电动汽车可以通过连接方式 A、B 或 C 连接到电动 汽车供电设备或外部电路(例如外部电源)。
4.3.1.2 连接的一般要求
4.3.1.2.1 连接和断开 制造商应使用满足以下要求的接口/供电插头。 不能使用不同额定电压或额定电流的接口/供电插头。 作为车载充电系统部件的车辆接口和 RESS 接口不应兼容。
在附录 A 中描述的 B 或 C 类充电类型下,车辆插头和 RESS 插头可根据车辆制造商的指南或相关 连接标准兼容。
如果使用可拆卸的 RESS,车辆接口和 RESS 接口可以相同。 当车辆插头连接以对车辆充电和/或断开连接时,应提供防止从任何通常方向接触带电部分的装置。 在正常工作条件下,车辆接口的连接或断开不应导致车辆倾倒。
4.3.1.2.2 接线 车载充电系统的任何连接都不应导致引脚和/或电线过热或对接口/供电插头施加过大的压力。 可能接触的电线和电缆应按目前的最高电压进行额定。 电线槽应光滑且无锐边。在充电过程中可以相对移动的单独部件不得对电气连接和内部导体(包括
提供等电位连接的导体)造成过度应力。 即使车载充电设备的可活动部分前后移动,且导线弯曲至其结构允许的最大角度,也不得损坏接线。 如果使用开放式螺旋弹簧或钢丝绳防护装置,则应正确安装并绝缘。柔性金属管不得损坏其内导体
的绝缘。插座开口和/或充电电缆组件入口应允许引入导线和/或电缆的导管或护套,以提供完整的机械 保护。
导管入口、充电电缆组件入口和敲落孔的构造或位置应使导管或电缆的引入,不会减少爬电距离或 电气间隙在 4.6.5 中规定的值。
导管入口、充电电缆组件入口和敲落孔的构造或位置应确保导管或电缆的引入,不会降低制造商采 取的保护措施。
通过检查来检查合规性。
4.3.1.3 接地或不接地的要求
4.3.1.3.1 组合要求
车载充电系统应为表 1 或表 2 中规定的组合之一。
注:充电系统中包含的零件参考 A.2。
表 1 和表 2 中所述的绝缘要求显示了每种组合的最低要求。 车辆插座不得与不适用的连接器兼容。
表 1 充电器和车辆的允许组合(充电器类型 A)
关键词
1) 交流供电网络(电源)
2) 车载充电器的初级电路和次级电路之间的隔离
3) RESS
4) 车辆的可触及部分
5) 保护车辆的接地
6) 车载充电器的接地保护
7) 外壳和车载充电器的初级电路之间的绝缘
8) 车载充电器外壳(固定式)
9) 可触及部分与车辆 RESS 电路之间的绝缘
图 5 电路图示例(充电类型 A)
表 2 充电器和车辆的可允许组合(充电类型 B)或可拆卸的 RESS(充电类型 C)
关键词
1) 交流供电网络(电源)
2) 交流电源网络(电源)和车辆之间的隔离
3) RESS
4) 车辆的可触及部分
5) 车辆的接地保护
6) 可触及部分与车辆的 RESS 电路之间的绝缘
图 6 电路图示例(充电类型 B)
4.3.1.3.2 “接地”要求
4.3.1.1 中规定了接地连接的构造。
在充电类型 A 的情况下(车载充电器),应满足以下条件才能组成此连接:
——车载充电器的初级电路和次级电路之间没有电气隔离或简单隔离;
——外壳和初级电路之间的车载充电器绝缘为基本绝缘;
——车辆可触及部分和 RESS 电路之间的绝缘为基本绝缘;
——车载充电器外壳接地;
——车辆外露导电部分的接地。
在充电类型 B 或 C 的情况下,应满足以下条件才能组成此连接:
——交流供电网络(电源)与车辆和/或可拆卸 RESS 之间的简单隔离;
——可触及部分和 RESS 电路之间的车辆和/或可拆卸 RESS 的绝缘是基本绝缘;
——车辆外露导电部分和/或可拆卸 RESS 的接地。
保护措施应符合 4.4.2 和 4.4.3 中所述的要求,并应根据第 4.6 条进行合规性测试。 对于这种连接,可根据 IEC 61851-1:2017 和/或 IEC 61851-23:2014 将电动汽车连接至电动汽车供
电设备。如果根据 IEC 61851-1 或 IEC 61851-23 将电动汽车连接至电动汽车供电设备,则 ISO 17409 应 适用于本标准。
4.3.1.3.3 “不接地”要求
4.3.1.1中规定了连接的构造。 在充电类型A的情况下,应满足以下条件,以构成该连接:
——初级电路和次级电路之间没有电气隔离或简单隔离;
——外壳和初级电路之间的车载充电器绝缘为双重或加强绝缘;
——车辆可触及部分和RESS电路之间的绝缘为双重或加强绝缘; 或
——初级电路和次级电路之间的保护性隔离;
——外壳和初级电路之间的车载充电器绝缘为双重或加强绝缘;
——车辆可触及部分和RESS电路之间的绝缘至少为基本绝缘; 或
——初级电路和次级电路之间的保护性隔离;
——外壳和初级电路之间的车载充电器绝缘为双重或加强绝缘;
——RESS电路的电压等级为A。 在充电类型B或C的情况下,应满足以下条件,以完成此连接:
——交流供电网络(电源)与车辆和/或可拆卸RESS之间的简单隔离;
——可触及部分和RESS电路之间的车辆和/或可拆卸RESS绝缘为双重或加强绝缘; 或
——交流供电网络(电源)与车辆和/或可拆卸RESS之间的保护性隔离;
——可触及部分和RESS电路之间的车辆和/或可拆卸RESS绝缘至少为基本绝缘; 或
——交流供电网络(电源)与车辆和/或可拆卸RESS之间的保护性隔离;
——RESS电路的电压等级为A。 保护措施应符合4.4.2和4.4.3中所述的要求,并应根据第4.6条进行合规性测试。 [对于这种连接,可根据IEC TS 61851-3系列:20XX将电动汽车连接至电动汽车供电设备。如果电动
汽车根据IEC TS 61851-3系列连接至电动汽车供电设备,则本文件适用。]
4.3.1.3.4“单独接地”的要求
4.3.1.1 中规定了连接的构造。
在充电类型 A 的情况下,应满足以下条件,以构成该连接:
——初级电路和次级电路之间没有电气隔离或简单隔离;
——外壳和初级电路之间的车载充电器绝缘为双重或加强绝缘;
——车辆可触及部分和 RESS 电路之间的绝缘为基本绝缘;
——车辆外露导电部件的接地。
在充电类型 B 或 C 的情况下,应满足以下条件,以完成此连接:
——交流供电网络(电源)与车辆和/或可拆卸 RESS 之间的简单隔离;
——可触及部分和 RESS 电路之间的车辆和/或可拆卸 RESS 绝缘为基本绝缘;
——车辆外露导电部分和/或可拆卸 RESS 的接地。
注:如果非车载充电器配有接地装置,则“接地连接”中所述的要求适用。
当 RESS/车辆的等电位连接端子连接到保护导体时,连接在交流供电网络(电源)和 RESS 和/或车 辆之间的 PE 导体可以通过非车载充电器组件分流。
保护措施应符合 4.4.2 和 4.4.3 中所述的要求,并应根据第 4.6 条进行合规性测试。
4.3.1.3.5 “部分接地”的要求
4.3.1.1 中规定了连接的构造。
在充电类型 A 的情况下,应满足以下条件,以构成该连接:
——初级电路和次级电路之间没有电气隔离或简单隔离;
——外壳和初级电路之间的车载充电器绝缘为基本绝缘;
——车辆可触及部分和 RESS 电路之间的绝缘为双重或加强绝缘;
——车载充电器外壳的接地; 或
——初级电路和次级电路之间的保护性隔离;
——外壳和初级电路之间的车载充电器绝缘为基本绝缘;
——车辆可触及部分和 RESS 电路之间的绝缘至少为基本绝缘;
——车载充电器外壳的接地; 或
——初级电路和次级电路之间的保护性隔离;
——外壳和初级电路之间的车载充电器绝缘为基本绝缘;
——RESS 电路的电压等级为 A;
——车载充电器外壳的接地。
在充电类型 B 或 C 的情况下,应满足以下条件,以完成此连接:
——交流供电网络(电源)与车辆和/或可拆卸 RESS 之间的简单隔离;
——可触及部分和 RESS 电路之间的车辆和/或可拆卸 RESS 绝缘为双重或加强绝缘; 或
——交流供电网络(电源)与车辆和/或可拆卸 RESS 之间的保护性隔离;
——可触及部分和 RESS 电路之间的车辆和/或可拆卸 RESS 绝缘至少为基本绝缘; 或
——交流供电网络(电源)与车辆和/或可拆卸 RESS 之间的保护性隔离;
——RESS 电路的电压等级为 A。
注 1:如果非车载充电器没有接地,则“不接地”中描述的要求适用。
保护措施应符合 4.4.2 和 4.4.3 中所述的要求,并应根据第 4.6 条进行合规性测试。
注 2:当非车载充电器总成接地时,可在车辆交流电源网络(电源)和 RESS 之间的连接上安装 RCD 或监测系统,以 检测接地泄漏电流。
根据 IEC 61851-25:2020,电动汽车可连接至电动汽车供电设备。如果根据 IEC 61851-25:2020 将 电动汽车连接至电动汽车供电设备,则本文件适用。
4.3.1.4 车辆插座的具体要求
车辆插座或 RESS 插座的要求由车辆制造商规定。
与 IEC 61851 系列提供的电动汽车供电设备连接的车辆插座应符合 IEC 62196 系列。 当配备了不用在负载下断开的车辆插座时,车辆应提供适当的锁紧装置或固定装置。
对于根据 IEC 61851-1(GB/T 18487.1—XXXX)连接至电动汽车供电设备的车辆,供电插头或车辆 插座应符合 IEC 62196-2(已发布)的要求。
对于根据 IEC 61851-25 连接到直流电动汽车供电设备的车辆,插头、插座、车辆连接器和车辆插座 应符合 IEC 62196-6(已发布)的要求。
对于根据 IEC TS 61851-3(未发布)连接到直流电动汽车供电设备的车辆,所有零件、供电插头或 车辆插座应符合 IEC TS 62196-4(已发布)的要求。
(GB/T 18487.1—XXXX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 第 1 部分:通用要求(参照 IEC 61851-1:2017))
4.3.1.5 充电期间的车辆行为 如果充电插头连接到外部电源,则车辆不可能通过其自身的推进系统移动。 对于带有永久连接充电电缆的车辆,如果使用电缆给车辆充电会妨碍车辆的使用(例如,座椅无法
关闭,电缆位置不允许乘客坐在车内或踏入车内),则本要求不适用。 如果车辆上安装的装置使车辆保持静止,即使充电插头连接到外部电源,推进电机也可能启动。 如果车辆与外部电源断开,则不得通过其自身的推进系统导致车辆意外移动。
4.3.2 交流连接
4.3.2.1 与交流电源网络(电源)连接的要求 只有一种方式可以将充电器连接到外部电源。 通过检查来检查合规性。
对于附录 A 中所述的充电类型 A,符合 IEC 60884(GB/T 2099)的充电电缆组件的连接部件在室内或室外不得超过以下范围:
——交流额定工作电压 440 V;
——交流额定电流 32 A。 如果预焊软导线用于与螺旋型端子的交流连接,则在正常使用时,应注意预焊区域应位于夹紧区域
之外。
注:在以下国家/地区,建议将符合 IEC 60309-2(GB/T 11918.2-2014)的充电插头和充电插座用于大于 8 A(2 kVA) 的模式 1 连接:CH。
4.3.2.2 交流连接点连接和/或断开过程的要求
4.3.2.2.1 连接顺序
接地连接点(如有)应在线路和中性点连接之前闭合。 其他连接点的顺序(如有)应由车辆制造商规定。
4.3.2.2.2 断开顺序 接地连接点(如有)应在线路和中性点连接后断开。 其他连接点顺序(如有)应由车辆制造商规定。
4.3.2.3 防止交流连接出现意外电压
供电插头或车辆插座应至少符合以下要求之一:
——任何连接点之间的电荷应在外部电源切断后 1s 内低于 50μC;
——在外部电源切断后 1s 内,任何连接点之间的电压应低于 60 V DC 和 30 V AC(r.m.s.)。
注:切断外部电源意味着电源电压损失,包括电源断开和断电。
4.3.2.4 交流电源的附加要求
4.3.2.4.1 充电电流
当车辆电源电路连接到外部电源时,应适用 ISO 17409(2020) 中的 8.2.1。 车辆充电电流应不超过:
——根据 IEC 61851-1:2017(GB/T 18487.1—2015),A.2.2,控制导向功能指示的最大允许电流值;
——根据 IEC 61851-1:2017(GB/T 18487.1—2015),A.2.3,如果车辆使用简化控制导向功能,单 相电流为 10 A;
——若车辆使用无 S2 开关的 GB/T 18487.1—2015 控制导引功能,车辆应仅能进行单相交流充电, 且车辆实际充电电流应不大于 8 A。
注 1:使用标准供电插头的充电模式 2 的电缆组件最大允许充电电流宜为 8 A。
——根据 ISO 15118 系列,数字通信提供的最大允许电流值;
——根据 IEC 61851-1:2017,B.2 中的规定,如果车辆插座提供了用于同时进行接近检测和电流编 码的接近触点,则电缆组件的最大电流由车辆连接器的编码电阻器指示。车辆插头编码电阻确定的电缆 组件的最大电流值;
注 1:在某些国家/地区,根据使用的插头,模式 2 的最大电流受到限制。参见 IEC 61851-1、IEC 60364-7-722。 注 2:根据 IEC 61851-1:2017 附录 A,如果电动汽车负载电流超过 PWM 信号指示的最大允许电流,电动汽车供电设
备可以切断电源。参见 IEC 61851-1、IEC 60364-7-722。
注 3:在一些国家,不允许使用简化的引导功能:美国。
根据IEC 61851-1:2017(GB/T 18487.1—2015),A.2.3,新的电动汽车设计不应使用简化的控制导 向功能。
4.3.2.4.2 浪涌电流
拟与 IEC 61851(GB/T 18487.1—2015)系列提供的电动汽车供电设备连接的车辆电源电路应适用 ISO 17409 中的 8.2.2(GB/T XXXX-202X《电动汽车传导充电安全要求》中的 7.2.2(原计划名称为:电 动汽车 与外部电源 连接的安全要求)(参考 ISO 17409:2020)。
4.3.2.4.3 直流故障电流
除非在车外考虑采取任何措施确保固定电气装置中的RCD功能正常,否则至少应满足以下要求之一:
——车辆电源电路的设计应确保在单一故障条件下不会出现 6 mA 或以上的直流故障电流;
——当连接到外部电源时,车辆应检测车辆电源电路的直流故障电流。如果直流故障电流超过 6 mA, 则应关闭提供直流故障电流的电路。
4.3.3 直流连接
4.3.3.1 直流连接点的连接和/或断开过程的要求
出于安全原因,连接和断开顺序的要求应由车辆制造商规定。
4.3.3.2 直流连接的意外电压保护
车辆插座应至少符合以下一项要求:
——在最大工作电压下,任何通电电压 B 级带电部分与电平台和/或外露导电部分之间的总电容能量 应低于 0.2 J。总电容应根据相关零部件的设计值计算;
——车辆接口断开后 1s 内,电压应低于 60V DC。
4.3.3.3 特别要求
连接点的设计应确保当与充电器装置和车辆接口或车辆 RESS 之间的相应连接完全接合时,有足够的 接触压力。
RESS 接口和/或车辆接口的连接点应能自我调节,以确保足够的接触压力。
4.4 防触电保护
4.4.1 一般要求
4.4.1.1 电路连接部分的一般要求
如果没有另行规定,由具有不同最大工作电压的导电连接部分组成的电路,应根据最高工作电压进 行分类。
4.4.1.2 A 级电压的一般要求
如果交流供电网络(电源)和电压等级 A 电路之间没有电气隔离或等效于基本绝缘的电气隔离,电 压等级 A 电路应具有 4.4.3.4 中所述的等效绝缘和 4.4.3.1 中所述的等效电位均衡。
注:如果交流电源网络(电源)和电压 A 类电路之间的绝缘仅为基本绝缘,则 A 类电路在单一故障条件下可能是危险 带电部分。电平台可用作电压等级 A 电路直流部分的导体,电平台不得用作电压等级 A 电路交流部分的导体。
电路可由电压等级为 B1 的部分和电压等级为 A 的部分组成。在这种情况下,应适用以下条件:
——在该电路的单个故障中,电压等级 A 分的电压不得超过为电压等级 A 规定的限值。
——电压等级 A 的部分应归类为电压等级 A。
4.4.1.3 B 级电压的一般要求
根据 IEC 61140,防触电保护应包括以下内容:
——基本保护:防止直接接触危险带电部件的措施;
——故障保护:单一故障条件下的保护措施。
4.4.2 基本保护 对于基本保护,应满足基本绝缘的要求。 4.4.4 中的保护规定应适用。
对于电路的不同部分,可以使用不同的措施来提供基本保护。
4.4.3 故障保护和附加措施
4.4.3.1 等电位连接
根据 IPXXB(见 ISO 20653),电压等级为 B 的电气设备的外露导电部分在移除所有其他无需使用工 具即可移除的部件后,可由测试手指触摸,应连接至电平台,以实现等电位。
构成等电位连接电流路径的所有部件(导线、连接件)应能承受单一故障条件下的最大电流。
B 级电压电路的任何两个外露导电部分之间的等电位连接路径的电阻(人可同时接触)不得超过 0.1 Ω。
应使用至少 200 mA 的测试电流和<24 V DC 的电压测试用于保护导体连接的路径的电阻。测试电流 应通过供电插头(连接方式 A)或车辆插座(连接方式 B 和 C)的保护导体端子与任何连接的导体之间的 保护导体路径车辆电源电路和电平台的一部分至少持续 5s。为了进行试验,该路径应与其他非预期的潜 在路径隔离。
4.4.3.2 替代保护措施
以下措施应提供基本保护和故障保护:
——双重绝缘;
——加强绝缘;
——除了基本保护之外,还有保护遮拦;
——除基本保护外,还包括防护外壳;
——除基本绝缘外,还具有等电位连接的导电保护遮拦;
——除基本绝缘外,具有等电位连接的导电保护外壳;
——在车辆使用寿命内具有足够机械坚固性和耐久性的刚性防护遮拦;和
——在车辆使用寿命期间,具有足够机械坚固性和耐久性的刚性防护外壳。 所选措施或措施组合应针对其预期的单一故障。 电路的不同部分可采用不同的测量方法。
4.4.3.3 防护遮拦或外壳的要求
如果由遮拦/外壳提供保护,危险带电部分应放置在外壳内或遮拦后,防止从任何通常的进入方向进 入危险带电部分。
按照制造商的规定,遮拦/外壳应在正常操作条件下提供足够的机械阻力。 如果遮拦/外壳可直接进入,则只能使用工具或维修钥匙打开或拆除遮拦/外壳,或者遮拦/外壳应具
有停用车载充电系统 B 级电压的危险带电部分的方法。
注 1:关于车载充电系统电压 B 级电气部件的遮拦/外壳上的标记,请参考 4.7.1。
注 2:遮拦/外壳上人身触电的最低防护等级,参考 4.4.4.2,
注 3:刚性遮拦/外壳包括(但不限于)电源控制外壳、电机外壳、连接器外壳和外壳等。它们可以作为单一措施,而 不是基本遮拦外壳,以满足基本和单一故障保护要求。
4.4.3.4 绝缘要求
如果通过绝缘提供保护,车载充电系统的危险带电部分应完全用绝缘密封,只有通过破坏或工具才 能移除。
绝缘材料应适用于车辆及其充电系统的最大工作电压和工作/存储温度额定值。 绝缘清漆、涂料、搪瓷和其他类似材料不可作为电压 B 级部件的基本绝缘材料。 B 级电压部件的绝缘应满足 4.6.3 中的耐压试验的耐压能力。
4.4.4 防止接触危险带电部件
4.4.4.1 概述
车载充电组件应至少符合 IPXXB 防护等级。车载充电组件应满足表 3 所示的人员触电最低防护等级。 如果可以在无需工具的情况下断开车辆接口零件和/或电缆零件,则对于可能具有 B 级电压的连接点,在 未匹配的条件下,它们至少应符合 IPXXB。
表 3 防护等级
4.4.4.2 遮拦/外壳的防触电保护等级要求
遮拦/外壳应至少符合 IPXXB 防护等级。如果在正常使用条件下,骑手在没有任何工具的情况下可以 有意或无意地接近遮拦/外壳,则遮拦/外壳应至少符合 IPXXD 防护等级。
4.4.5 绝缘配合
4.4.5.1 交流连接
车辆电源电路的绝缘应根据 IEC 60664-1(idt GB/T 16935.1-2008 污染等级 宏观环境和微观环境 电气间隙爬电距离 固体绝缘工作电压 过电压耐受电压 等概念)规定的电路最大工作电压和 II 类过电 压进行设计。如果车辆电源电路包括将瞬态过电压限制在适当低水平的措施,则车辆电源电路的部件可 根据其最大工作电压和 IEC 60664-1 规定的 I 类过电压进行设计。
应按照 4.6.3 的规定测试合规性。试验过程中不得发生介质击穿或闪络。
4.4.5.2 直流连接
车辆电源电路应根据至少 2500 V 的额定冲击电压进行设计。
应按照 4.6.3 的规定测试合规性。试验过程中不得发生介质击穿或闪络。
注:根据 IEC 61851–23,直流充电站将其输出端的过电压限制为该值。
4.4.6 接触电流
在单一故障条件下,当车辆连接到外部电路时,车辆的接触电流不得超过 3.5 mA(rms)AC 和 10 mA DC。应按照 ISO 17409:2020 第 13.6 条(GB/T XXXX-202X《电动汽车传导充电安全要求》的 X.XX)的规 定测试合规性。
4.5 热事故防护
4.5.1 过电流保护
4.5.1.1 过载保护
车辆电源电路带电导体的横截面积,以及供电插头(连接方式 A)或车辆插座(连接方式 B 和连接 方式 C)的额定电流,应符合车辆的最大负载电流,除非该电路的部分由车辆中的过电流保护装置单独 保护。(例如保险丝、断路器等)
4.5.1.2 交流连接的短路保护
对于外部电源提供的短路电流,应满足 a)、b)或 c)中的要求
a)根据外部电源过电流保护装置的特性,车辆电源电路带电导体的横截面积应具有短路电流耐受额 定值(I2t)。
I2t 值应根据 IEC 60364-4-43 计算。
注:过电流保护装置的分断时间小于 0.1s(见 IEC 60364–4-43)。
b)应在车辆电源电路的每个带电导体中提供过电流保护装置(例如保险丝、断路器)。该过电流保 护装置下游带电导体的横截面积应根据该过电流保护装置的额定值进行设计。
c) 对于连接方式 B 和连接方式 C,应满足以下所有要求:
——车辆供电电路的横截面积应根据车辆的最大负载电流进行设计;
——充电器内部应配备过电流保护装置(如保险丝、断路器)。 过电流保护装置额定值和短路电流中断额定值应足以保护车辆插座和车载充电器之间车辆电源电路
的接线。
对于车辆电源提供的短路电流,应为车辆电源电路提供过电流保护。
4.5.1.3 直流连接的短路保护
拟与 IEC 61851-23 提供的电动汽车供电设备连接的车辆电源电路应适用 ISO 17409 中的 6.1.3(GB/T XXXX-202X《电动汽车传导充电安全要求》的 X.XX)。
4.5.2 直流连接的电弧保护
用于直流电超过 5 安培的电力传输的电动车辆供电设备应配备防止电弧放电的功能。
4.5.3 断开后的剩余能量
断开车辆与外部电源的连接一秒钟后,供电插头(连接方式 A)或车辆接口(连接方式 B 和连接方 式 C)处的储能带电部件(根据 ISO 20653 至少未受到 IPXXB 保护)应小于 20 J(见 IEC 60950-1(GB 4943.1-2022))。
注:电压可安全接触的电路可能会因与能源相关的危险而变得危险。
4.6 附加要求和试验程序
4.6.1 试验的一般条件 所有测试都是型式测试。 室温为(25±2)°C。
如果未另行规定,所述试验适用于被称为试验装置的车辆电源电路。 除非单独试验方法中另有规定,否则试验装置应在正常操作条件下运行。 除非单独试验方法中另有规定,否则试验应在正常条件下进行。 实验室条件:
——温度:15°C 至 35°C;
——气压:86 kPa 至 106 kPa;
——相对湿度:25% 至 75%。 外部测量设备的精度应至少在以下公差范围内:
——电压:±0.5%;
——电流:±0.5%;
——温度:±1K。 相对于规定值或实际值,外部控制值或测量值的总体精度数值应至少在以下公差范围内:
——电压:±1%;
——电流:±1%;
——温度:±2K;
——时间:±0,1%;
——质量:±0.1%;
——尺寸:±0.1%。
所有值(时间、温度、电流和电压)应至少每估计时间的 5% 记录一次,除非单独试验程序中另有 说明。
如果本文件中的任何测试是在电动汽车上进行的,则无需在部件级别进行相同的测试。
4.6.2 防止固体异物和水进入
当与车辆插座匹配时,车辆插头应至少适用于 IP44。
通过 ISO 20653(GB/T 30038-2013)规定的检查或试验来检查合规性。
4.6.3 耐电压试验
4.6.3.1 概述
根据 ISO 6469-3:2018/Amd 1 进行的耐压试验进行了以下修改:
——在供电插头(连接方式 A)或车辆插座(连接方式 B 和连接方式 C)连接处的车辆电源电路的车 载部分进行测试。
——如果车辆电源电路的车载部分包括接触器或断开装置,则它们是闭合的。 试验电压符合 4.6.3.2 的规定。
4.6.3.2 试验电压
4.6.3.2.1 交流连接
频率为 50 Hz 或 60 Hz 的交流试验电压的 RMS 值在不超过 5 s 的时间内从 0 V 均匀升高至以下值, 并保持该值至少 60 s:
——(Un+1200 V),如果基本绝缘适用;
——2×(Un+1200 V),如果采用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 其中 Un 是中性点接地供电系统的标称线对中性点电压。
注 交流试验电压值依据 IEC 60664-1:2007、5.3.3.2.3 和 IEC 60364-4-44:2007、442.2.2。
可以使用直流电压的等效值代替交流峰值。等效直流测试电压为交流电压 RMS 值的 1.41 倍。 考虑到车辆制造商规定的具体操作条件,进一步的试验条件符合 IEC 60664-1(GB/T 16935.1)。
4.6.3.2.2 直流连接
测试电压来源于部件所连接的电路的相关过电压。预期的瞬态过电压,包括其他电网连接的影响, 如果有的话,也包括在内。考虑到车辆制造商 IEC 60664 系列(GB/T 16935 系列)的适用部分和章节, 规定了试验电压及其持续时间。
4.6.3.3 电压等级 A 直流部分的介质耐受电压
如果在 B 级电压的交流或直流部分和 A 级电压的直流部分之间施加双重绝缘和/或加强绝缘,以V表 示的介电耐受电压应等于(2 Ur+500)V AC(r.m.s.)2 min,并仅在带电部分和其他外露金属部件之间 施加,其中 Ur 以 V 表示,是电压等级为 A 的电路的额定电压。
4.6.4 绝缘电阻
4.6.4.1 概述
车载充电设备的电压 B 级电路应具有足够的绝缘电阻。绝缘电阻除以最大工作电压,直流电路的最 小值应为 100Ω/V,交流电路的最小值应为 500Ω/V。
注:根据 IEC/TS 60479-1,DC-2 区或 AC-2 区内的人体无害电流。从直流 100Ω/V 和交流 500Ω/V 计算得出的电流 分别为 10 mA DC 和 2 mA AC,并且在这些区域内。
为了满足车载充电设备整个电路的上述要求,有必要根据部件的数量及其所属电路的结构,为每个 部件提供更高的绝缘电阻。
如果直流和交流电压 B 级电路导电连接,则导电连接电路应满足以下两个要求之一:
——绝缘电阻除以最大工作电压,组合电路的最小值应为 500Ω/V。
——如果 4.4.3.2 中规定的至少一种替代保护措施应用于交流电路,则绝缘电阻除以最大工作电压 的最小值应为 100Ω/V。
应根据 ISO 13063-3:2022(已发布)中的 11.3 测试合规性。
4.6.4.2 维持最低绝缘电阻下的附加措施
如果车载充电设备的 B 级电压电路的最低绝缘电阻要求无法在所有运行条件下和整个使用寿命内保 持,则应采取以下措施之一:
——充电前应监测绝缘电阻。如果违反了最低绝缘电阻要求,则应提供适当的警告。如果车辆正在 充电,车载充电设备的电压 B 级电路应被禁用(如果充电类型为 B,请参见附录 B)。绝缘电阻监测系统 应按照 ISO 13063-3:2022 中的 11.4 进行测试。
——根据 4.4.3.2 的替代保护措施。
4.6.5 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
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应符合 ISO 13063-3:2022 的 7.7。
4.6.6 有害气体和其他有害物质的排放要求
为防止爆炸、起火或有毒物质的危害,当 RESS 在正常的环境和操作条件下可能排出有害气体或其他 有害物质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在正常的环境和操作条件,车辆周围的有害气体和其他有害物质不允许达到潜在危险浓度。 有害气体和其他有害物质允许的最大聚集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 应对采取适当的措施应对单点失效(单一故障)。
(参考了 GB/T 18384.1-2015 5.3)
4.6.7 允许的表面温度
最大额定电流和 40 ℃环境温度下,接触但未握住的车载充电设备的最大允许表面温度应为
——金属零件的温度为 70℃,以及
——非金属零件的温度为 85 ℃。
4.6.8 充电系统意外行为
4.6.8.1 概述
在电动车辆和车载充电设备专用的系统和组件运行期间,由单点人为、硬件或软件故障引起(单点失 效)的车载充电设备的无意行为应减少到最小。
4.6.8.2 非预期反向功率流
在正常运行和单点失效条件下,不允许从车辆到外部电源的意外反向功率流。
4.6.9 电磁兼容性
车载充电设备的电磁兼容性应符合 GB 34660-2017 和 GB/T 18387-2017 的要求。
4.6.10 服务
车载充电设备的设计应确保车辆制造商认证的技术人员可以在必要时对其进行拆卸、维修和更换。
4.7 标记、说明和指示
4.7.1 标记
图 7 中所示的符号应(最好)出现在车载充电设备的 B 级电压部件上或附近。遮拦和外壳上应能看 到相同的符号,拆除这些遮拦和外壳后会暴露 B 级电压电路的带电部分。出于符号的必要性,应考虑遮 拦/外壳的可接近性和可移除性。根据 ISO 3864-1(GB/T 2893.1-2013),符号背景应为黄色,边框和 箭头应为黑色。
图7 车载充电设备B级部件电压符号
4.7.2 易读性
标记应清晰易读,视觉正确,耐用且在使用过程中可见。 标记应与其背景形成良好对比。如果指示可能被放置在车辆、车辆部件或车载充电设备上,则骑手
可从正常坐姿查看指示。
4.7.3 连接说明
应提供车辆连接到外部电源的说明与制造商指示地址和/或用户手册。
4.7.4 指示
车载充电设备可能能够指示车辆正确连接到外部电源。进行充电的人可以容易地识别该指示。 车载充电设备可能能够指示车辆准备好能量由外部电源供电。进行充电的人可以容易地识别该指示。 指示应与其背景形成鲜明对比。如果指示可以放置在车辆、车辆零件或车载充电设备,驾驶员可从
其正常坐姿看到指示。 以下情况所需的信息:
——安装;
——操作;和
——维护; “充电器”和任何组件应以适当的形式提供,例如:
——图纸;
——图表;
——图表;
——表格;和
——说明。
4.8 车载充电系统
应符合 GB 24155-2020 的相关要求。

5 非车载充电系统

5.1 非车载充电系统应符合 GB 4706.1-202X 和 GB 4706.18-202X 的要求。
5.2 如果根据 IEC 61851-25 连接到非车载充电系统,车辆要求见附录 B。

6 插头、插座、车辆连接器和车辆插座(参考 4.3.1.4)

与 IEC 61851 系列提供的电动汽车供电设备连接的车辆插头、插座、车辆连接器和车辆插座应符合 IEC 62196 系列。
当配备了不用在负载下断开的车辆插座时,车辆应提供适当的锁紧装置或固定装置。
对于根据 IEC 61851-1(GB/T 18487.1—XXXX)连接至电动汽车供电设备的车辆,插头、插座、车 辆连接器和车辆插座应符合 IEC 62196-2(已发布)的要求。
对于根据 IEC 61851-25 连接到直流电动汽车供电设备的车辆,插头、插座、车辆连接器和车辆插座 应符合 IEC 62196-6(已发布)的要求。
对于根据 IEC TS 61851-3(未发布)连接到直流电动汽车供电设备的车辆,插头、插座、车辆连接 器和车辆插座应符合 IEC TS 62196-4(已发布)的要求。
附 录 A
(资料性) 充电类型

A.1 分类

A.1.1 概述
充电类型根据电动汽车供电设备和 RESS 的位置进行分类。
注:如 IEC 61851-1:2017 第 5.5 条所述,电动汽车供电设备可分为固定式、便携式或可拆卸式设备。

关键词
1 交流供电网络 A 充电类型 A.
2 充电器或电动汽车供电设备 B 充电类型 B.
3 RESS C 充电类型 C.
4 可拆卸式 RESS

图 A.1 充电类型分类
A.1.2 充电类型 A
充电器和 RESS 不能从 EV 上拆下,而是通过以下方式连接到供电网络:
——永久连接至电动汽车的充电电缆(连接方式 A),以及
——永久安装在电动汽车上的车辆插座(连接方式 B 和/或 C)。
注:连接方式 A、连接方式 B 和连接方式 C 在 IEC 61851-1:2017 的 3.1.10、3.1.11 和 3.1.12 中有定义。
A.1.3 充电类型 B
RESS 无法从电动汽车上拆下。符合 IEC 61851(所有部分)的电动汽车供电设备通过符合 IEC 62196
(所有部分)的车辆接口连接至电动汽车。
A.1.4 充电类型 C
根据 IEC 61851(所有部分),RESS 可通过符合 IEC 62196(所有部分)的车辆接口从电动汽车上拆 下并连接至电动汽车供电设备。

A.2 充电类型 A

A.2.1 充电类型 A(连接方式 A)
图 A.2 显示了根据 IEC 61851-1:2017 第 3.1.10 节的充电类型 A 使用连接方式 A 和根据 IEC 61851-1:2017 第 6.2.1 节的使用模式 1 的示例。
关键词
1 充电器 7 车辆插头
2 RESS 8 车辆插座
3 供电插座 9 车辆接口
4 供电插头 10 RESS 插头
5 供电接口 11 RESS 插座
6 充电电缆 12 RESS 接口
a 根据 IEC 61851-1 中情况 A 的定义,充电电缆(图例 6)固定在电动汽车上,其固定方式应确保在不使用工具的情况下
无法拆除。
注:关键清单适用于本附录 A.2 中的所有数字。
图 A.2 充电类型 A(连接方式 A) A.2.2 充电类型 A(连接方式 B)
图 A.3 显示了根据 IEC 61851-1:2017 第 3.1.11 条充电类型 A 连接方式 B 使用的的示例。

a当根据IEC 61851-1的6.2.2应用模式2时,需要IEC 62752中规定的IC-CPD。
注:关键清单适用于本附录A.2(见图A.2)中的所有数字。
图A.3 充电类型A(连接方式 B)

A.3 充电类型 B

图A.4显示了充电类型B的示例。
注:本图显示了由便携式直流充电器充电的外壳。
a其他设备,如继电器、开关、监控设备等,作为外围电气设备存在。 注:关键清单适用于本附录A.2(见图A.2)中的所有数字。
图A.4 充电类型 B

A.4 充电类型 C

图A.5显示了充电类型C的示例。
注:此图显示了从电动汽车上拆下RESS(电池组)的情况。即使在这种情况下,RESS(电池组)也包含在RESS(电 池组)中,当RESS(电池组)连接到EV上后在EV上充电时可能会使用RESS电路。

注:关键清单适用于本附录A.2(见图A.2)中的所有数字。
图A.5 充电类型 C

附 录 B
(规范性)
根据 IEC 61851-25 将电动汽车连接至直流电动汽车供电设备

B.1 概述

根据 IEC 61851-25,本附录提供了电动汽车与直流电动汽车供电设备连接时的附加要求。

B.2 直流电动汽车供电设备与电动汽车之间的连接

B.2.1 概述
直流电动汽车供电设备与车辆之间的接口应符合 IEC 61851-25 附件 AA6 的要求。 如果电动汽车连接到外部电源,则连接到 RESS 的电动汽车的所有部件应通过接触器关闭。
B.2.2 通信
电动汽车和直流电动汽车供电设备之间的数字通信应符合IEC 61851-25附录EE和FF的要求。 根据图EE1,电动汽车应传输IEC 61851-25表FF3中描述的所有CAN数据帧。
注:ISO 11898系列中定义了CAN。

B.3 保护措施

B.3.1 概述
根据IEC 61140:2016的6.5,电动汽车的车辆供电电路和充电状态的电动汽车控制电路应适用于电气 隔离的保护措施。
B.3.2 基本保护
电动汽车的车辆电源电路和用于充电的电动汽车控制电路应至少与电平台、外露导电部分和其他电 动汽车电路的所有部件进行基本绝缘。
通过B5的检查和介电耐受试验验证符合性。
B.3.3 故障保护
根据IEC 61140的6.5和5.3.7,应通过以下两种措施实现故障保护:
——电动汽车的车辆电源电路和电动汽车上用于充电或接地的控制电路之间的简单隔离,应通过基 本绝缘实现,且额定电压为当前的最高电压;
——一种保护性等电位连接,将多个设备连接到的分离电路的外露导电部分互连。该保护性等电位 连接系统不得接地,且不允许将外露导电部件故意连接到保护性接地导体或接地导体上。

B.4 监测绝缘的额外措施

如果DC+与电平台或外露导电部分之间,或DC-与电平台或外露导电部分之间的泄漏电流大于V/200 Ω(其中V是车辆电源电路中可达到的最高电压),则应满足以下条件:
——只有在泄漏电流低于V/200Ω时,车辆插座和EV RESS之间的车辆电源电路中的接触器(EV接触 器)才应闭合;

——电动汽车接触器应在车辆检测到泄漏后1.5 s内打开;
——控制导向电路应在0.5 s内打开;
——如果数字通信正在运行,将向直流电动汽车供电设备发送错误关闭命令;
——声音信号应指示故障最长持续两分钟。视觉信号应指示故障,直到通过维修或维护解决故障。

B.5 耐介质和绝缘电阻的试验条件

应对车辆电源电路进行以下测试:。
——应根据ISO 13063-3:2022的11.3进行绝缘电阻试验。
——应根据ISO 13063-3:2022的11.6进行耐压试验。

附 录 C
(规范性)
根据 IEC TS 61851-3(所有部分)将电动汽车连接至 DRI 电动汽车供电设备

C.1 总则

本附录提供了符合IEC TS 61851-3(所有部分)的电动汽车和DRI电动汽车供电设备之间电力传输的 一般信息和要求。

C.2 DRI电动汽车供电设备与电动汽车之间的连接

供电插头(如有)应符合IEC TS 62196-4的要求。 车辆插座(如有)应符合IEC TS 62196-4的要求。 应避免直流+60 V和直流-120 V同时供电。 不得使用符合IEC 60320系列的附件。
根据IEC TS 61851-3-1的12.1,在每个有源装置中,导体DC+60 V和DC-120 V(如有)应配备机械开 关装置。
IEC 62893-3或类似国家标准中规定了专门用于电动汽车充电的电缆。 通过检查来检查是否合格。

C.3 防触电保护

如果电动汽车或符合EN 50604-1:2016+A1:2021要求的RESS(蓄电池系统)导电连接至DRI电动汽车 供电设备,则电压等级A和电压等级B的车辆供电电路应通过双重或加强绝缘与车辆动力传动系和车辆底 盘隔开。
通过检查来检查是否合格。

C.4 提供的功能

根据IEC TS 61851-3-1的7.3.3,电动汽车中应实施强制的功率传输功能。 在适用的情况下,通过检查和测试检查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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