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AutoRegs|QCT 742-2006英文版/English/翻译/电动汽车用铅酸蓄电池
Lead-Acid Batteries for Electric Vehicles
QC/T 742-2006英文版翻译 电动汽车用铅酸蓄电池
ChinaAutoRegs|QCT 742-2006英文版/English/翻译《电动汽车用铅酸蓄电池》
Lead-Acid Batteries for Electric Vehicles
CONTENTS
Foreword
1 Scope
2 Normative references
3 Terms, definitions and symbols
4 Classification
5 Requirements
6 Test methods
7 Inspection rules
8 Marking, packaging, transportation and storage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汽车用铅酸蓄电池(以下简称蓄电池)的要求 、试验方法 、检验规则 、标志、包 装 、运输和储存 。
本标准适用于电动汽车用铅酸蓄电池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 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然而 ,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 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
GB/T 2900. 11 电工术语 原电池和蓄电池[ eqv!EC 60050 ( 482) :2003]
3 术语、定义和符号
3. 1 术语和定义
GB/T 2900. 11 确立的 、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 扫频循环 sweep cycle
在规定的频率范围内往返扫描一次 ,例如 :10Hz -55Hz – l0Hz0 3. 2 符号
C3 3h 率额定容量( A •h) ;
I「一3h 率放电电流,数值等于 C,13( A ) 。
4 分类 电动汽车用铅酸蓄电池分为免维护蓄电池和阀控密封式蓄电池两类 。
5 要求
5. 1 外观
蓄电池按 6. 2 检验时,外壳不得有变形及裂纹,表面干燥 、无酸液,且标志清晰 、正确。
5. 2 极性
蓄电池按 6. 3 检验时,电池极性应与标志的极性符号 致。
5. 3 外形尺寸及质量
蓄电池外形尺寸 、质量参见企业提供的技术说明 。
5. 4 端子
端子的位置以及对端子的外观 、结构等具体要求由用户与制造厂协商决定 。
5. 5 3h 率额定容量
5. 5. 1 蓄电池按 6. 5 试验时,第一次容量应不低于额定值的 90% 。
5. 5. 2 蓄电池应在第 10 次容量试验或之前达到额定值 ,且最终放电容量不应高于企业提供额定值 的 l 10% 。
5. 6 大电流放电
蓄电池按 6. 6. 2 放电时,放电时间应不少于 40min;蓄电池按 6. 6. 3 放电时 ,电压应不低于1. 40VI单体。
5. 7 快速充电能力试验
蓄电池按 6. 7 放电时,放电容量应不小于额定值的 709毛 。
5. 8 -20℃低温放电
蓄电池按 6. 8. 2 放电时,放电时间应不少于 5min;蓄电池按6. 8. 3 放电时,容量应不低于额定值
的55% 。
5. 9 安全性
蓄电池按 6. 9 试验时,外壳不得出现漏液 、破裂等异常现象 。
5. 10 密封反应效率( 此条适用于阀控密封式蓄电池)
蓄电池按 6. 10 试验时,其密封反应效率应不低于 90% 。
5. 11 水损耗( 此条适用于免维护蓄电池)
蓄电池按 6. I I 试验时,按额定容量计算 ,其水损耗应不大于 3g/A •h 。
5. 12 荷电保持能力
蓄电池按 6. 12 试验时,其常温容量应不低于储存前容量的 85%;高温容量应不低于储存前容量 的 70% 。
5. 13 循环耐久能力
蓄电池按 6. 13 试验时,当蓄电池容量降至额定值的 80% 时,循环次数应不少于 400 次。
5. 14 耐振动性能
蓄电池按6. 14 规定进行试验 。试验期间,蓄电池放电电压应无异常;试验后,检查蓄电池应元 机械损伤,元电解液渗漏 。
5. 15 限压阀(此条适用于阀控密封式蓄 电池)
密封铅酸蓄电池按 6. 15 检验时,限压阀开闭阀压力为 l kPa IOOkPa0
5. 16 储存( 此条适用于干式荷电蓄电池)
新制造未注入电解液的蓄 电池按 6. 16 试验,其容量应符合 5. 5 规定。
6 试验方法
6. 1 试验条件
6. 1. 1 环境条件
除另有规定外,试验应在温度为 15℃~35’C 、相对湿度为 、大气压力为 86kPa ~106kPa 的环境中进行。
6. 1. 2 测量仪器 、仪表准确度
a) 测量电压用的仪表应是不低于 0.5 级准确度的电压表 ,电压表内阻至少应是 l kO/V ;
h) 测量电流用的仪表应是不低于 0. 5 级准确度的电流表 ;
c) 测量温度的温度汁应具有适当的量程 ,其分度值不应大于 l’C ,标定准确度应不低于
0. 5℃;
d) 测量时间用的仪表应按时 、分、秒分度,至少应具有 ± 0. 1% 的准确度;
e) 测量蓄电池外形尺寸的量具,其分度值不应大于 I mm;
f) 测量电解液密度用的密度计,应具有适当的量程 ,每个分度值不应大于 0. 005g/cm3 ;
g) 称量蓄电池重量的衡器,应具有 士 . 05% 以上的准确度;
h ) 测量压力用的仪表应是不低于 0. 25 级准确度的压力表 。
6. 1. 3 电解液
干式荷电蓄电池电解液的具体要求由制造厂规定 。
6. 1. 4 试验前的准备
6. 1. 4. 1 受试的蓄电池应该是生产后不超过 60d,未经使用过的蓄电池 ,并完全充电。
6. 1. 4. 2 干式荷电蓄电池要经注液。
6. 1. 4. 3 蓄电池的完全充电。
a) 恒流充电(适用于免维护蓄电池) :在温度为 20℃ ± 5吃的环境下,蓄电池以 0. 51, ( 的电流 充电到2. 4V/单体后,再继续以 0. 2513 ( 的电流充电,在充电末期连续 到内蓄电池电压变 化不大于 0. 05V/h ,此时确认蓄电池已完全充电 。
h) 改进的恒压充电(适用于阀控密封式蓄电池) :蓄电池的完全充电采用恒压 2. 4V/单体、限 流 I1( A ) 充电 16h 或当充电末期电流稳定 3h 不变时,此时确认蓄电池已完全充 电。
c) 采用由用户与制造厂协商认可的充电方法 。
6. 2 外观 用目i则法检查蓄电池外观 。
6. 3 极性
用电压表检查蓄电池的极性 。
6. 4 外形尺寸及质量 用量具和衡器测量蓄电池的外形尺寸及质量。
6. 5 3h 率额定容量
6. 5. 1 蓄电池按照 6. I.4. 3 完全充电。
6. 5. 2 蓄电池完全充电后 ,在温度为 20℃ ± 5℃的环境中静置拙,然后以/3 ( A ) 的电流恒电流放电 到 I.65V/单体终止,记录放电时间 。
6. 5. 3 用放电电流乘以放电到终止电压的时间即为电池容量 。
6. 6 大电流放电
6. 6. 1 蓄电池经 6. 5 试验,且符合 5. 5 的规定方可进行本试验 。
6. 6. 2 按 6. I.4. 3 完全充电的蓄电池在温度为 20℃ ± 5℃的环境中静置 仙,然后以 3/3 ( A ) 的电流 恒电流放电到 I.50VI单体终止,记录放电时间 。
6. 6. 3 按 6. I.4. 3 完全充电的蓄电池在温度为 20℃ ± 5℃的环境中静置拙,然后以 9/3 ( A ) 的电流 恒电流放电 3min,测量电压。
6. 7 快速充电能力试验
6. 7. 1 完全充电的蓄电池在温度为 20℃ ± 5『C 的条件下,以 I,电流放电至终止电压为 I.65V/单 体。
6. 7. 2 放电结束后蓄电池以 6/3 ( A ) 恒流充电到截止电压( 企业提供的技术说明中规定值) ,然后以 此截止电压为基准转为恒压充电 ,两阶段充电时间总计为 lh ( 或以企业提供的快速充电方式进行充 电,时间不超过 l h ) 。
6. 7. 3 以 ( A ) 的电流,恒电流放电到放电终止,终止电压为 I.65VI单体 ,记录放电时间 。
6. 7. 4 用放电电流乘以放电到终止电压的时间即为电池快速充电容量 C岛。
6. 8 -20℃低温放电
6. 8. 1 蓄电池经 6. 5 的试验,且符合 5. 5 的规定方可进行本试验。
6. 8. 2 按 6. I.4. 3 完全充电的蓄电池在 20℃ ± 2℃环境中搁置 20h ,并在该环境中以 6/3 ( A ) 电流 连续放电至 l. 40V/单体 ,记录放电时间 。
6. 8. 3 按 6. I.4. 3 完全充电的蓄电池在 20’t 土 2℃环境中搁置 20h,并在该环境中以 I,( A ) 电流连续放电至 I.40VI单体,记录放电时间,计算放电容量 。
6. 9 安全性
蓄电池按 6. I.4. 3 完全充电后 ,以0. 7λ ( A ) 的电流连续充电拙,然后目视检查蓄电池外观 。
6. 10 密封反应效率( 此条适用于阀控密封式蓄电池)
6. 10. 1 蓄电池经 6. 5 的试验,且符合 5. 5 的规定方可进行本试验。
6. 10. 2 按 6. I.4. 3 完全充电的蓄电池以 0. 31, ( 的的电流连续充电 48h ,然后再以 0. 0151,( A ) 的 电流连续充电29h,并从第 25h 起开始收集气体钮 ,气体收集装置示意图见图 l 0
图1 气体收集装置示意图
6. 10. 3 按式( ) ) 和式( 2 ) 计算密封反应效率 。
V 在标准状态下 ,蓄电池充入 lA·h 电量。释放的气体量,mνA·h ;
p一 收集气体时的大气压,kPa;
t一一滴定管或量筒的环境温度 ,℃,
。一一收集气体期间充入的电量,A·h ; v’一一收集的蓄电池放出的气体量,mL;
n 一单体蓄电池数。
6. 11 水损耗( 此条适用于免维护蓄电池)
6. 11. 1 蓄电池经 6. 5 的试验,且符合 5. 5 的规定方可进行本试验。
6. 11. 2 蓄电池按 6. I. 4. 3 完全充电后 ,擦净蓄电池全部表面,并称量质量。
6. 11. 3 蓄电池放置在温度 40℃ 土 2℃的环境中。
6. 11. 4 蓄电池用恒压 2. 4V/单体充电 500h。
6. 11. 5 蓄电池充电结束后 ,擦净蓄电池全部表面,立即称量 ,计算水损耗量 。
6. 12 常湿、高温荷电保持能力
6. 12. 1 常温荷电保持能力试验 :
6. 12. 1. 1 经 6. 5 的试验,且符合 5. 5 的规定,并得到储存前容量 C 的蓄电池按6. I. 4. 3 完全充电 后,将蓄电池表面擦拭干净。
6. 12. 1. 2 然后将蓄电池在环境温度 20℃ 土 5℃中开路搁置 28d0
6. 12. 1. 3 蓄电池搁置结束后,不经充电按 6. 5 进行容量试验 ,得到余容量 呵。常温荷电保持能力 可以用百分数表示 。
6. 12. 2 高温荷电保持能力试验 :
6. 12. 2. 1 经 6. 5 的试验,且符合 5. 5 的规定,并得到储存前容量 C,的蓄电池按 6. I. 4. 3 完全充电 后,将蓄电池表面擦拭干净 。
6. 12. 2. 2 将蓄电池在环境温度 55℃ 士 2℃中开路搁置 7d。
6. 12. 2. 3 蓄电池搁置结束后,不经充电按6. 5 进行容量试验,得到余容量 c:。高温荷电保持能力 可以用百分数表示 。
6. 12. 3 按式( 3 )计算荷电保持能力 :
式中:
R一一荷电保持能力,% ;
C, 蓄电池储存前容量 ,A•h;
c 一一搁置后的余容量 ,A·h;T 为储存温度,分为 n( 常温) 、h ( 高温) 。
6. 13 循环耐久能力
6. 13. 1 蓄电池经6. 5 的试验,且符合 5. 5 的规定方可进行本试验,整个试验在 20℃ 土 5℃的环境 中进行c
6. 13. 2 蓄电池按 6. I.4. 3 完全充电后,以 I.5λ ( A ) 的电流放电 I. 6h,然后以恒电压 2. 4V/单体 , 限流 I.5/3 ( A ) 充电 4h 或采用制造厂推荐的充 电方法充电,组成一次循环 。
6. 13. 3 上述连续循环每到第 49 次放充循环后,第 50 次按 6. 5 进行放电检查容量 ,以后每 50 次进行一次容量检查放电,检查放电后的充电 ,应按 6. I.4. 3 完全充屯。
6. 13. 4 重复 6. 15. 2 、6. 15. 3,当检查放电容量低于额定值 80% 时,重复 6. 5 试验。若容量不低于额定值 80% ,则继续按 6. 15. 2 、6. 15. 3 进行循环试验 。若容量确认低于额定值 80% 时,认为蓄电池 寿命终止 。该单元循环不列入循环次数以内。
6. 13. 5 循环寿命次数应为上面循环次数加上循环前进行试验的次数 。
6. 14 耐振动试验
蓄电池按 6. I.4. 3 完全充电后,紧固到振动试验台上,按下述条件进行试验 .
a) 放电电流 :/3 ( A ) ;
b) 振动方向:上下单振动 ;
c) 振动频率:IOHz 55Hz; d ) 最大加速度:30m/s2 ; e) 振动时间 :2h ;
f) 扫频循环 :10 次。
6. 15 限压阀(此条适用于阀控密封式蓄 电池)
6. 15. 1 限压阀与蓄电池不为一体的蓄 电池,可单独测定阀的开闭压力 。
6. 15. 2 限压阀与蓄电池为一体的蓄电池 ,对每 单体蓄电池逐渐充入空气 ,测定开阀压力,然后 逐渐释放出空气测定关阀压力 。
6. 16 储存
蓄电池在 8. 4 规定的条件下 ,存放 1 年,然后按 6. 5 进行试验。
6. 17 试验程序
6. 17. 1 按本程序进行的试验应连续进行 。
6. 17. 2 阀控密封式蓄电池及免维护蓄电池试验程序见表 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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