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QC15-491103-2018英文版翻译/道路车辆及部件(ESA)电磁兼容认证规则

ChinaAutoRegs|CQC15-491103-2018英文版/English/翻译/道路车辆及部件(ESA)电磁兼容认证规则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Certification Rules for Road Vehicles and ESA

1.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M、N、L 类车辆及其电气/电子部件(ESA)的电磁兼容认证,O 类及其他车辆可参照执行。
本规则不适用以下ESA:
1)非车辆专用设备;
2)无源设备(如火花塞、电缆、无源天线);
3)仅在车辆静止时使用;
4)固定到车辆上无需工具拆卸或移动,且不与车辆线束连接;
5)固定到车辆上无需工具拆卸或移动,与车辆线束连接且与通过型式认证的接口连接;
2. 认证模式
本产品的认证模式为:型式试验+生产一致性检查+获证后的监督
认证的基本环节包括:
a. 认证的申请
b. 型式试验
c. 生产一致性检查
d.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e. 获证后的监督
3.认证申请
3.1 认证单元划分
1)原则上,同一生产者(制造商)、同一生产企业生产的,在下述方面无本质性差异的车辆可作为一个单元申请认证:
a.发动机舱的总体尺寸与形状;
b.电气/电子部件的总体布置和总线布置;
c.构成机身或外壳的基本材料(如钢、铝或玻璃纤维体)。
2)原则上,同一生产者(制造商)、同一生产企业生产的,在下述方面无本质性差异的ESA可作为一个单元申请认证:
a.ESA 完成的功能;
b.ESA 的布置。
3)同一生产者(制造商)、同一型号但生产企业不同的产品应划分为不同的认证单元。
3.2 申请认证提交资料
3.2.1 申请资料
a. 正式申请书
b. 工厂检查调查表(首次申请时)
c. 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首次申请时)
3.2.2 证明资料
a. 认证委托人(申请人)、生产者(制造商)、生产企业的注册证明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首次申请时)
b. 当认证委托人(申请人)、生产者(制造商)、生产企业中任一相关方不相同时,应提供各相关方之间的协议或合同,协议(或合同)应至少包括各方在产品质量上的权利和义务
c. 认证委托人(申请人)为销售者、进口商时,还须提交销售者和生产者(制造商)、进口商和生产者(制造商)订立的相关合同副本
d. 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如有)
e. 有效的监督检查报告或工厂检查报告(如有)
f. 其他需要的文件
3.2.3 提供与产品有关的资料(技术文件)
a. 产品描述,要求见附件1 (CQC15-491103-2018)
b. 其他需要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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