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8775.1-2020英文版翻译/电动汽车无线充电系统通用要求

ChinaAutoRegs|GB/T 38775.1-2020 英文版/翻译/English/电动汽车无线充电系统 第1部分:通用要求
Electric Vehicle Wireless Power Transfer – Part 1: General Requirements

1 SCOPE

This Part of GB/T 38775 specifies the overall requirements, classification, and the requirements for interoperability, communication, environmental testing, safety, construction, strength of materials and parts, marking and instructions, with respect to the electric vehicle wireless power transfer system.
This Part is applicable to the stationary magnetic field wireless power transfer (MF-WPT) system for electric vehicles, of which the power supply has a maximum rated voltage of 1,000V (AC) or 1,500V (DC) and a maximum rated output voltage of 1,000V (AC) or 1,500V (DC).

2 NORMATIVE REFERENCES

The following referenced documents are indispensable for the application of this document. For dated references, only the editions cited apply. For undated references, the latest editions of the normative document (including any amendments) apply.
GB/T 156英文版Standard voltages
GB/T 2423.1英文版Environmental testing for electric and electronic products-Part 2: Test methods-Tests A: Cold
GB/T 2423.2英文版 Environmental testing – Part 2: Test methods – Tests B: Dry heat
GB/T 2423.3英文版 Environmental testing-Part2: Testing method-Test Cab: Damp heat, steady state
GB/T 2423.4英文版 Environmental testing for electric and electronic products – Part 2: Test method – Test Db: Damp heat, cyclic (12h+12h cycle)
GB/T 2423.17英文版 Environmental testing for electric and electronic products – Part 2: Test method – Test Ka: Salt mist
GB/T 2423.24英文版 Environmental testing – Part 2: Test methods – Test Sa: Simulated solar radiation at ground level and guidance for solar radiation testing
GB/T 4208英文版 Degrees of protection provided by enclosure (IP code)
GB 4943.1-2011英文版 Information technology equipment – Safety – Part 1: General requirements
GB/T 7251.1-2013英文版 Low-voltage switchgear and controlgear assemblies – Part 1: General rules
GB/T 10963.1-2005英文版 Electrical accessories-Circuit-breakers for overcurrent protection for household and similar installation Part 1: Circuit-breakers for a.c. operation
GB/T 11021-2014英文版 Electrical insulation―Thermal evaluation and designation
GB/T 11026.1-2016英文版 Electrical insulating materials -Thermal endurance properties- Part 1: Ageing procedures and evaluation of test results
GB/T 12113-2003英文版 Methods of measurement of touch current and protective conductor current
GB/T 14048.2-2008英文版 Low-voltage switchgear and controlgear – Part 2: Circuit-breakers
GB/T 14048.3-2017英文版 Low-voltage switchgear and controlgear-Part 3: Switches, disconnectors, switch-disconnectors and fuse-combination units
GB/T 14048.4-2010英文版 Low-voltage switchgear and controlgear—Part 4-1:Contactors and motor-starters—Electromechanical contactors and motor-starters(Including motor protector)
GB/T 16895.2英文版 Low-voltage electrical installations-Part 4-42:Protection for safety-Protection against thermal effects
GB/T 16895.3英文版 Low-voltage electrical installations – Part 5-54: Selection and erection of electrical equipment-Earthing arrangements and protective conductors
GB/T 16895.5-2012英文版 Low-voltage electrical installations – Part 4-43: Protection for safety – Protection against overcurrent
GB/T 16895.10-2010英文版 Low-voltage electrical installations – Part 4-44: Protection for safety – Protection against voltage disturbances and electromagnetic disturbances
GB/T 16895.21-2011英文版Low-voltage electrical installations – Part 4-41: Protection for safety-Protection against electric shock
GB/T 16916.1-2014英文版 Residual current operated circuit-breakers without integral overcurrent protection for household and similar uses (RCCB) – Part 1: General rules
GB/T 16917.1-2014英文版 Residual current operated circuit-breakers with integral overcurrent protection for household and similar uses (RCBOs)—Part 1: General rules
GB/T 17627.1-1998英文版 High-voltage test techniques for low voltage equipment–Part 1:Definitions, test and procedure requirements
GB/T 19596英文版 Terminology of electric vehicles
GB/T 22794-2017英文版Type F and type B residual current operated circuit-breakers with and without integral overcurrent protection for household and similar uses
GB/T 30789.2英文版 Paints and varnishes – Evaluation of degradation of coatings – Designation of quantity and size of defects, and of intensity of uniform changes in appearance – Part 2: Assessment of degree of blistering
GB/T 30789.3英文版 Paints and varnishes – Evaluation of degradation of coatings – Designation of quantity and size of defects, and of intensity of uniform changes in appearance – Part 3: Assessment of degree of rusting
GB/T 30789.4英文版 Paints and varnishes-Evaluation of degradation of coatings-Designation of quantity and size of defects, and of intensity of uniform changes in appearance-Part 4:Assessment of degree of cracking
GB/T 30789.5英文版 Paints and varnishes-Evaluation of degradation of coatings-Designation of quantity and size of defects, and of intensity of uniform changes in appearance-Part 5: Assessment of degree of flaking
GB/T 33594-2017英文版 Charging cables for electric vehicles
QC/T 413-2002英文版 Basic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Automotive Electric Equipment
IEC 60364-7-722:2015 Low-voltage electrical installations – Part 7-722: Requirements for special installations or locations – Supplies for electric vehicles

3 术语和定义

GB/T19596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原边设备 primarydevice
能量的发射端,与副边设备耦合,将电能转化成交变电磁场并定向发射的装置。
3.2
副边设备 secondarydevice
能量的接收端,与原边设备耦合,接收交变电磁场并转化成电能的装置。
3.3
无线电能传输 wirelesspowertransfer;WPT
一种借助于空间无形软介质(如电场、磁场、微波等)实现将电能由电源端传递至用电设备的一种供电模式。
注:无线电能传输技术也可称为非接触电能传输技术(contactlesspowertransfer,CPT)。
3.4
电动汽车无线充电 electricvehiclewirelesspowertransfer
将交流或直流电网(电源)通过无线电能传输技术,为电动汽车动力电池提供电能,也可以为车载设备供电。
3.5
非车载功率组件 off-boardpowercomponents
将电网的电能转换成原边设备所需电能的功率变换单元。
3.6
车载功率组件 on-boardpowercomponents
安装在车辆上,将副边设备接收的电能通过功率变换器转变为直流电,供给电动汽车。
3.7
地面设备 off-boardsupplydevice 电动汽车无线充电系统的地面侧设备的统称。 注:地面设备包括原边设备 、非 车载功率组件及通信单元等。
3.8
车载设备 on-boardsupplydevice 电动汽车无线充电系统的车载侧设备的统称。 注:车载设备包括副边设备 、车 载功率组件及通信单元等。
3.9
无线充电位 wirelesschargingspot
为一辆电动汽车提供无线充电服务的地面设施统称。
注:无线充电位包括停车位 、地 面设备和其 他 辅 助 设 施 (如 容 纳 原 边 设 备 的 设 备 井 ,地 面 限 位 装 置 ,定 位 辅 助 设 备 等)。
3.10
机械气隙 mechanicalairgap
原边设备上表面与副边设备下表面最短的间距。
3.11
工作气隙 operationalairgap
原边设备磁场发射线圈上表面与副边设备磁场接收线圈下表面之间的距离。
3.12
异物 foreignobjects
位于原边设备和副边设备之间的任何物体。其既不是电动汽车的一部分,也 不是电动汽车无线充电位的一部分。
3.13
臂展范围 arm’sreach
从地面到人指尖的垂直距离,或是任意方向下此距离的三分之一。(见图1)
说明:
a ——— 表示一个人完全舒展开的距离;
b ——— 表示一个人去够东西的距离。

图 1 臂展范围

3.14
系统效率 systemefficiency
电能传输从交流(或直流)电源输入到电动汽车电池/车载设备的效率。
注:系统效率的测量点见图 2。
3.15
保护区域 protectionareas
电动汽车内及周围具有同种类保护需求的区域。

4 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CSU:地面通信控制单元(CommunicationServiceUnit)
CB:断路器(CircuitBreaker)
EMC:电磁兼容性(ElectromagneticCompatibility)
EMF:电磁辐射(ElectromagneticFields)
IVU:车载通信控制单元(In-VehicleUnit)
MF-WPT:以磁场为介质的无线电能传输(WirelessPowerTransferThrough MagneticField)
RCBO:带 过 流 保 护 的 剩 余 电 流 动 作 保 护 器 (ResidualCurrentCircuitBreakerwith Overcurrent Protection)
RCD: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ResidualCurrentDevice)

5 充电系统总体要求

5.1 一般要求
充电系统的一般要求包括:
a) 非车载供电设备的电压等级应符合 GB/T156规定的标准标称电压。其中,交流电频率50Hz±1 Hz,对于特殊用途的交流电可以使用其他频率。
b) 车载设备应与地面设备具有良好的耦合性,从而确保电动汽车无线充电系统的安全运行。
c) 电动汽车无线充电系统的地面设备,应保证在正常使用时性能稳定,并能最大程度的保证对电动汽车无线充电系统使用者以及周边环境安全。

5.2 原理图
图2给出了一种交流输入电动汽车无线充电系统的原理示意图,电 动汽车无线充电系统的系统框 图参见附录 A,一种磁耦合的示例参见附录 B。

7 互操作性要求

7.1 一般要求
地面设备和车载设 备 满 足 以 下 条 件 时,为 可 互 操 作 的,地 面 设 备 才 能 向 电 动 汽 车 进 行 无 线 电 能 传输。
a) 功率等级符合表8的要求;
b) 工作气隙相匹配;
c) 相同的标称工作频率;
d) 电路拓扑结构相兼容;
e) 调谐(可选);
f) 合理的系统效率及功率因数;
g) 并且符合:
1) EMC 及 EMF 要求;
2) 防护要求;
3) 输电过程使用兼容的通信方式。
7.2 功率等级
相同功率等级和不同功率等级的地面设备和车载设备之间的互操作性要求如表9所示。
7.3 额定工作频率
可互操作的地面设备和车载设备应使用相同的额定工作频率。

7.4 谐振电路
原边设备的谐振电路拓扑应与副边设备谐振电路拓扑相匹配。

7.5 调谐(可选)
电动汽车无线充电系统工作频率宜调谐。
注:调谐的目的为防止系统出现超调 ,当 原 、副 边设备出现错位 、气 隙波动等情况 ,可 通过频率调谐进行校正。

7.6 系统效率
互操作性需要系统效率在额定工作点上及偏移条件下应不小于制造商标定的最低限值。 电动汽车无线充电系统的额定工作点应满足以下条件:
a) 系统以额定功率输出;
b) 原副边设备应处于对齐状态;
c) 工作气隙为厂商设定或说明的唯一的值。

8 通信要求

电动汽车无线充电系统的地面设备和车载设备之间应具备无线通信能力,通 过信令实现无线电能 传输过程的控制以及相关必要信息的交互,确保电动汽车无线充电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

9 环境测试

9.1 一般要求
在本章要求的测试中,无线充电设备应运行在标 称电压、最 大输出功率和电流情况下,且 安全特性 不降低。无线充电系统的环境测试和相关设计应满足:
a) 电动汽车无线充电系统的供电设备设计为满足无线充电系统正常工作条件下的使用。 b) 无线充电设备的测试在86kPa到106kPa之间的大气压下进行。
c) 无线充电设备的测试在2000 m 以下海拔进行。 对于超过 2000 m 海拔使用的设备,应 考虑 介电强度的下降、设备的开关能力、空气的冷却作用以及设备的降额运行。
d) 用于室外和室内安装的封闭的设备和组件,若在高湿度和温度变化范围大的环境下使 用,应 采 取措施防止设备内产生有害的冷凝现象。 可使用如通风 和/或 内部加热、排 水孔等措施,但 是 应同时保证10.2.5.3和10.2.5.4中要求的防护等级。
e) 如果组件(例如继电器、电子设备)不适用于本章规定的工作条件,则采取适当的手段来 确保其 可正常工作。
注:特殊安装环境下的测试需要对性能进行确认。

9.2 工作环境温度要求
无线充电设备应在规定的环境温度、最高温、最低温条件下测试。设备应通过高低温条件下的功能 测试,包括符合 GB/T2423.1要求的最低温测试(试验 Ab)和符合 GB/T2423.2要求的最高温测试(试 验 Bb)。在不同的安装环境下设备对环境温度要求的应满足:
a) 室内安装的环境温度要求:
1) 环境温度上限50 ℃,且24h平均温度不超过35 ℃。
2) 环境温度下限是-5 ℃。 b) 室外安装的环境温度要求:
1) 环境温度上限50 ℃,且24h平均温度不超过35 ℃。
2) 环境温度下限是-20 ℃。
9.3 环境湿度测试
无线充电设备应设计运行在5%和95%之间的相 对湿度。 根据不同的安装环境,应 选择如下两个 试验之一进行测试:
a) 室内安装的湿度测试
温度为50 ℃时空气相对湿度不超过50%。应通过下面的测试:
1) 6 个 周 期 为 24h 的 湿 热 循 环 试 验:符 合 GB/T2423.4,温 度 在 (40±3)℃、相 对 湿 度 为
95%(试验 Db);
2) 2个周期为24h的盐雾试验:符合 GB/T2423.17,温度为(35±2)℃(测试 Ka:盐雾)。 b) 室外安装的湿度测试
温度为25 ℃时的最高相对湿度可为100%。
应通过下面的测试条件:
1) 5个周期为24h的湿热循环试验:符合 GB/T2423.4—2008,温度在(40±3)℃、相对湿度 为95%(试验 Db);
2) 7个周期为24h的盐雾试验:符合 GB/T2423.17,温度为(35±2)℃(测试 Ka:盐雾)。
9.4 干热测试
按 GB/T7251.1—2013中10.2.3.1要求进行干热 试验。 该试验应符合 GB/T2423.24 中试验 Sa, 过程 B的要求。
注:干热试验可结合外壳的热稳定性试验。

9.5 低温测试
低温测试应遵循 GB/T2423.1中试验 Ab: a) 室外使用设备,-20 ℃±3 ℃运行16h; b) 室内使用设备,-5 ℃±3 ℃运行16h。
当 设 备 运 行 的 环 境 比 以 上 规 定 温 度 更 低 时,根 据 需 要 针 对 极 端 寒 冷 气 候 的 低 温 试 验 按 照
GB/T2423.1进行(测试 Ab)测试,以制造商定义的额定最低温运行16h。

10 安全要求

10.1 一般要求
在本章测试中,涉及电动汽车无线充电系统运行 状态下试验,系 统应运行在额定电压下,输 出最大 功率和电流。如果设备设 计 成 可 在 多 个 不 同 额 定 电 压 下 运 行,测 试 时 应 运 行 在 所 支 持 的 最 大 额 定 电 压下。
10.2 电击防护要求
10.2.1 一般要求
电击防护的一般要求包括:
a) 危险带电部件应不可被接触。
b) 单一故障条件下应实现电击保护措施。
c) 对于固定安装的电动汽车地面设备,其要求详见IEC60364-7-722—2015。
d) 对于可以同时使用的连接点,每个连接点应使用独立的保护手段(过流保护和故障电流保护)。
10.2.2 接触电流要求
本条款试验时,系统处于运行状态,且无线充电系统供电电压应为标称额定电压的1.1倍。 接触电流应在地面设备连接至交流电网的情况下,按照 GB/T12113—2003进行测试。 交流电极和可接触金属零件的接触电流应依照 GB4943.1—2011 进行测试,接 触电流值不应超过
表10给出的数值。
接触电 流 试 验 是 在 完 成 湿 热 交 变 测 试 Db 后 的 1h 之 内 进 行 测 试,其 中 湿 热 交 变 测 试 应 按 GB/T2423.4要求进行;或者是在完成湿热 稳态测试 Ca后 的 1h之内进行测试,其 中湿热稳态测试应 在40 ℃±2 ℃、93%的相对湿度环境下进行,测试时间为4d,应按 GB/T2423.3要求进行测试。
无线充电系统由隔离变压器供电,或以与地隔离的方式安装。通过固定电阻连接的电路,或者参考 接地的电路,在测试前应断开。
表 10 接触电流

分类 等级Ⅰ 等级Ⅱ
带电电极和可接触金属零件之间 任一交流相线和连接在一起的及外部绝缘的金属箔之间
3.5 mA
0.25 mA
带电电极和不可接触不带电金属零件之间 任一交流相线和通常为激活(双 层绝缘)的 可接触金属零件(固 定)之间 不适用
3.5 mA
不可接触和可接触的不带电金属零件之间
不可接触的及可接 触 的 固 定 连 接 在 一 起 的 金 属 零 件 和 外 部 绝 缘 的 金 属 箔 (附 加 绝 缘)之间不适用
0.5 mA
注:带电电极不包括系统工作状态下的原边设备中的线圈及原边设备中线圈的接插件和连接线缆。

10.2.3 绝缘电阻要求
用开路电压为表11中规定电压等级的测试仪器测量,电动汽车无线充电系统非电气连接的各带电 回路之间、各独立带电回路与地(金属外壳)之间绝缘电阻不应小于500Ω/V。
10.2.4 绝缘强度要求
10.2.4.1 绝缘耐压强度
电动汽车无线充电系统非电气连接的各带电回路之间、各独立带电回路与地(金属外壳)之间,按其 工作电压应能承受表11所规定历时1 min的工频耐压试验,试验过程中应无绝缘击穿和飞弧现象。
10.2.4.2 冲击耐压
电动汽车无线充电系统各带电回路之间、各带电回路与地(金属外壳)之间,按其工作电压应能承受 所规定标准雷击波的短时冲击电压试验,冲击耐压试验电压等级见表11。
在无线充电系统的控制柜非电气连接的各带电回路之间、各 独立带电回路与地 (金 属外壳)之 间按
表11规定施加3次正极性和3次负极性标准雷电波的短时冲击电压,每次间隙不小于5s,试验时其他 回路和外露的导电部分接地,试验过程中,试验部位 不应出现击穿放电,允 许出现不导致损坏绝缘的闪 络。如果出现闪络,则应复查介电强度,介电强度试验电压为规定值的75%。

10.2.5 直接接触防护
10.2.5.1 可接触危险部分的防护等级
外壳的IP 等级至少为IPXXC。
10.2.5.2 外壳的IP 等级
非车载功率组件外壳的最小IP 等级应满足: a) 室内使用:IP32;
b) 室外使用:IP54。 使用手册中应说明使用环境。

10.2.5.3 原边设备的IP 等级
地埋安装和地面安装的原边设备IP 等级应遵循: a) 非公共路段安装的最小的IP 等级应为:IP67;
b) 在公共路段安装的最小IP 等级应为:IP69K、IP67。
10.2.5.4 车载设备的IP 等级
车载设备IP 等级应遵循,最小IP 等级:IP67。
原边设备和非车载功率组件为一体化设计、副 边设备和车载设备为一体化设计时,则 只做 1 次IP 等级测试,且应遵循两者中较高的IP 等级。
10.2.6 能量存储—电容放电
对于便携式无线充电系统,标准插头从标准插座断开后1s内,标准 插头任何可触及的导电部分和 保护导体之间的电压应不大于60V (DC)或者等效存储电荷应小于或等于0.2J。
10.2.7 故障保护
故障保护模式应按 GB/T16895.21—2011进行。
10.2.8 保护接地导体
对于电动汽车无线充电系统非车载部分,应有保护 导体在主供电的接地端子和外接的裸露可导电部分之间建立等电位连接,该保护接地导体应满足 GB/T16895.3的要求。
10.2.9 补充措施
10.2.9.1 附加保护
为避免在基本保护或故障保护失效或用户误操作的情况下引起触电,应附加保护。 除使用电隔离保护措施的电路,地面设备应采用 A 型或者 B型剩余电流保护器(RCD),RCD 应符合 GB/T14048.2—2008、GB/T16917.1—2014、GB/T16916.1—2014 和 GB/T22794—2017 的 相 关要求。
10.2.9.2 手动/自动复位要求
电路断路器,RCD 和其他提供人身保护防止电击的设备不应自动复位。
10.2.10 远程通信网络要求
如 果 在 电 动 汽 车 无 线 充 电 系 统 中 存 在 任 何 远 程 通 信 网 络 或 者 电 信 端 口,对 其 测 试 应 符 合GB4943.1—2011第6章的连接远程通信网络的要求。
10.3 过载保护和短路承受要求
10.3.1 一般要求
过载保护和短路承受要求包括:
a) 测试应按 GB/T17627.1—1998的要求进行。
b) 过流过压的保 护 措 施 应 与 GB/T16895.5—2012、GB/T16895.10—2010、IEC60364-7-722—2015的要求相符。
c) 短路保护和承受能力应与 GB/T7251.1—2013的要求一致。
d) 本条款试验时,系统应处于运行状态。
10.3.2 接地电阻和连续性测试
接地电阻和连续性测试应符合 GB/T7251.1—2013的要求。
10.3.3 接地路径测试
设备的接地路径(保护电路)应符合 GB/T7251.1—2013的要求。
10.3.4 短路耐受强度
短路耐受强度的要求应符合 GB/T7251.1—2013的要求。
10.4 温升和防止过热要求
10.4.1 概述
温升和防止过热的要求有以下原因:
a) 无线充电系统可接触部件超过一定温度,造成皮肤烧伤。具体见10.4.2。
b) 无线充电系统的部件、零件、绝缘材料和塑料 材料超过一定温度,在 设备预期使用年限的正常 使用中,可能降低无线充电系统的电气、机械或其他特性。具体见10.4.3。
c) 原边设备和副边设备之间的异物超过一定温度,成为具有接触危险的物体。具体见10.4.4。
10.4.2 可触及零部件的表面温度要求
在臂展范围内可触及的零部件不应达到可能导致人体烧伤的温度,其 中臂展范围测量值见表 12, 最高表面温度不应 超 过 表 13 中 规 定 的 值。 对 于 室 内 测 试,测 试 结 果 应 校 正 到 环 境 温 度 为 20 ℃ 至 25 ℃。对于室外安装设备或电动车载设备,测试结果应校正到环境温度为40 ℃±2 ℃。
对于可能被偶然接触的无线充电设备表面,若采用 适当的警告标签进行清楚地标示且设备指导书 中有适当的警告,则设备表面最高温度可超过表13规定值。
10.4.3 材料的温度限值要求
温升应根据 GB/T7251.1—2013测得,温升 为该零部件的温度与设备外的环境温度的温差,温 升 不应对电流承载部件或相邻部件造成危害。
绝缘材料 应 满 足 绝 缘 温 度 指 数 (绝 缘 温 度 指 数 通 过 GB/T11026.1—2016 的 方 法 确 定 )或 符 合GB/T11021—2014的规定。
材料的温升试验应持续到热稳定。
注:达到热稳定是指 ,在 时间间隔不少于 10 min的 连续 3次温度读数 ,温 度变化不大于 2K。
当设备在额定环境温度(35 ℃)运行时,测试中温度不应超过表14中显示的上限。
10.4.4 异物发热防护要求
对于不同的无线电能传输技术,应定义一组日常 生活中可能暴露在该能量下的测试对象。 对于所 定义的测试对象,在可触及的情况下,其温度不应超过 GB/T16895.2所规定的最大温度上限,如下:
a) 金属部件的裸露表面:80 ℃;
b) 非金属部件表面:90 ℃。
具体的测试对象类型可能界定不同的温度上限,取 决于特定的技术和测试对象 (例:热 容量小的物 体,如有金属箔涂层的纸)。
10.5 机械事故的防护要求
安装无线充电系统后,不应有任何锐利的边缘。

10.6 保护区域
定义如下四个保护区域,参考图8:
a) 保护区域①:电动汽车无线充电操作运行区 域,保 证无线电能传输的正常工作,同 时并不暴露 给使用者。保护区域①为原边设备和副边设备的外形轮廓所构成的空间;
b) 保护区域②:过渡区域。保护区域②为介于保护区域①和保护区域③之间的区域;
c) 保护区域③:电动汽车的周围区域,即汽车停靠位置的前后左右;
d) 保护区域④:电动汽车的内部(车舱)。
11 结构要求

11.1 一般要求
无线充电系统除原边设备之外的地面设备,如果不安装在同一箱体内,应符合 GB/T7251.1—2013 的相关要求。

11.2 开关设备的分断能力要求
11.2.1 开关和隔离开关
开关及隔离开关应符合 GB/T14048.3—2017 的要求,开 关及隔离开关的额定电流应不小于工作电路额定电流的1.25倍,并且:
a) 在交流应用时,其使用类别应不低于 AC-22A; b) 在直流应用时,其使用类别应不低于 DC-21A。
11.2.2 电流接触器
接触器应符合 GB/T14048.4—2010 的 要 求,接 触 器 的 额 定 电 流 应 不 小 于 工 作 电 路 额 定 电 流 的1.25倍,并且:
a) 在交流应用时,其使用类别应不低于 AC-2; b) 在直流应用时,其使用类别应不低于 DC-3。
11.2.3 断路器、继电器
断路器和继电器应符合 GB/T10963.1—2005的要求。
11.3 车载设备结构要求
车载设备耐温度性能应满足 QC/T413—2002中3.10相关规定。 车载设备耐温度、湿度变化性能应满足 QC/T413—2002中3.11相关规定。 车载设备耐振动性能应满足 QC/T413—2002中3.11相关规定。
11.4 电力电缆组件要求
对于便携式电动汽车无线充电系统,除 了电缆组件,不 应使用电缆加长组件连接原边设备和供电 设备。

12 材料和部件的强度要求

12.1 防腐蚀保护
无线充电系统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应通过使用合适 的材料或针对裸露表面的保护涂层以确保防腐 蚀保护。
实验样本应符合 GB/T7251.1—2013中10.2.2.1的测试程序所规定的清洁状态,且满足: a) 室内设备的严格测试 A,详见 GB/T7251.1—2013中10.2.2.2;
b) 室内设备的严格测试 B,详见 GB/T7251.1—2013中10.2.2.3。
送检设备应满足 GB/T7251.1—2013中10.2.2.1,10.2.2.4 试验,和 10.2.2.2(室 内)或 10.2.2.3(室外)试验。

12.2 外壳检验
外壳或样品应在自来水中冲洗5 min,在蒸馏或去矿物质水 中漂洗,然 后甩干或风干。 待测样品随 后在正常使用环境下存放2h。
通过视觉检查以下条件是否合格:
a) 参照 GB/T30789.2、GB/T30789.3、GB/T30789.4 、GB/T30789.5 相关规定,确 认没有超过 规定锈蚀等级 Ri1的铁氧化物、开裂或其他更严重恶化情况。涂料和清漆方面,应确 认样品符 合样本 Ri1。
b) 机械完整性不受损害。
c) 密封性未被损坏。
d) 门、铰链、门锁和紧固件无异常。
12.3 车辆碾压
该测试方法适用于最大总质量5t以下车辆的测试。
对于地上安装的原边设备,用 规格为 P225/75R15 或同等负载的传统 汽 车 轮 胎 以 (5000±250)N 的压力,以(8±2)km/h的速度压过原边设备,轮胎充气压力为(220±10)kPa。 当车轮从原边设备压过 之前,原边设备应随意地以正常方式放在地上,测试 中的原边设备应无明显移动,且 被施加压力的原边 设备不应放置在突出物上。
碾压力应至少施加3次,第一步,从设备的一侧开 始碾压,通 过中间部分,直 至设备的另一侧,同 时 X 方向和Y 方向都应进行测试。第二步,碾压 方向调转 45°,进 行同样的测试。 第三步,再 调转 45°,进 行同样的测试。
电缆测试时,电缆应平直,施加碾压力在电缆上。如 果电缆安装在管道内或者类似情况,电 缆的碾 压测试不适用。
碾压试验之后,设备或电缆不应有严重的破裂、折损或者变形,不应出现下述情形: a) 带电部件被符合 GB/T4208的IPXXC 测试探头接触到;
b) 机壳的完整性被破坏,以至于不能给设备的内部部件提供有效的机械保护或环境保护;干 扰设
备正常工作,或破坏设备功能;
c) 设备或其电缆夹不能为供电电缆提供合适的拉力; d) 其他可能会导致火灾或者触电风险的损害。

13 标识和说明要求

13.1 一般要求
标记和说明应符合第12章的要求。 设备应标上等级或者其他能表示运行时的苛刻或非常环境条件的信息,参见第12章。
13.2 设备的标识
地面设备应以清晰的方式进行但不限于如下标记:
a) 公司名称、简称、商标或用以清晰识别制造商的标识;(必选) b) 设备标号、产品编号;(必选)
c) 序列号或生产批次号;(必选) d) 制造日期;(必选)
e) 功率等级;(必选)
f) 额定输入交流(AC)或直流(DC);(必选)
g) 额定工作频率(kHz);(必选)
h) 额定输出电流(A)、额定输出电压(V);(必选) i) 室内使用或室外使用的标识;(必选)
j) 互操作性相关信息,至少应包括输入功率 等级、工 作气隙、额 定工作频率、线 圈类型、补 偿电路 拓扑;(必选)
k) 输入相数;(可选)
l) IP 等级(防护等级);(可选)
m) 所有与类别、特性和产品差异化因素相关的必要信息;(可选) n) 联系信息(电话号码,承包商地址,安装者或者制造商);(可选) o) 过载能力;(可选)
p) 产品符合的本系列标准版本号。(可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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